浙江溫州鹿城區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選聘公告
關于公開選聘鹿城區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的公告
為加快推進行政爭議特邀調解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其在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方面的積極作用,推進征遷、房地產、環境資源、涉企業等重點領域矛盾化解,根據《鹿城區行政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管理辦法》的規定,鹿城區人民法院、鹿城區司法局決定選聘第二批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特邀調解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年滿二十三周歲;
(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身體健康;
(五)熱心調解工作,在本行業或群眾中享有一定聲望,且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礎知識或人民調解工作經歷;
(六)其他擔任特邀調解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二、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是主持或輔助參與行政調解工作。具體包括:
(一)接受邀請和指派開展行政爭議調解工作;
(二)協助開展對調解對象的特定關系人的排摸、動員工作,充分發揮特定關系人在調解過程中的“潤滑油”作用,借力促調;
(三)了解調解對象的心理特征、訴訟動機,提供可行的調解方案建議,協助做好心理疏導工作,必要時出具專家意見供法院調解人員參考;
(四)其他有利于化解行政爭議的工作。
三、選聘流程
(一)個人申報
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請于2023年6月15日前填寫《鹿城區行政爭議特邀調解員申報表》,簽名后通過信函郵寄至鹿城區行政爭議調解中心吳圣丹收(地址:溫州市鹿城區勤民路繡源佳苑2幢203室);也可拍照或者掃描后按照“姓名+聯系方式”格式發送至郵箱282107274@qq.com。
(二)審核確定
結合本次申報的個人意向,綜合申報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在業界的權威、影響、個人的職業操守以及前期參與調解情況,并考慮行政爭議調解工作需要、年齡結構、行業比例等因素,確定特邀調解人員。
(三)聘任
對擬聘任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任。
(聯系人:吳圣丹,聯系電話:88120857。)
鹿城區人民法院 鹿城區司法局
2023年5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