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龍江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2023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招聘職位及名額
(注:應屆生參照公務員考試標準)
2、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3.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需掌握打字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統招、全日制在校學生;
7.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8.聘用制書記員的父母、配偶擔任香坊區人民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者設立人的,或者在香坊區人民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的;
9.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4、報名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時至2023年6月1日17時。
2.報名方式:掃描下文中二維碼,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表》后,將報名表發送至xffyzzb@163.com,完成報名。未上傳照片或填寫不規范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報名表二維碼
3.資格審核:報名同時將對報名人員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4.填報要求:
①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者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②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不予審核通過。
③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等處理。
5、考試
考試分為加試打字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打字技能測試作為進入筆試的資格條件,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分的50%。具體要求:
1.打字技能測試。書記員打字技能測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使用專業速錄工具的請自備),打字測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5分鐘。使用速錄機的考生平均正確率低于110字/分鐘的,使用普通鍵盤的考生平均正確率低于70字/分鐘的,取消筆試資格;
2.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和文字綜合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
3.資格復審。按照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可視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4.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香坊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6、體檢和考察
1.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將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并進行毒品檢測,體檢或毒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進行考察。考察階段應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表現、任職回避、個人征信、個人失信等情況;
3.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職位可按照該職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7、公示與錄用
1.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香坊區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學歷、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監督電話等;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可根據實際續簽勞動合同。
8、工資福利
1.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社保繳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保險費用按規定比例分擔;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內,享受相關職業待遇,如出差補助、健康體檢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享有相關假期。
9、遞補政策
參加面試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香坊區人民法院將在一年內保留其總成績,可以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10、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聯系(聯系電話0451-87260145)。
2.考生在填報名表時應認真填寫,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4.考生報名時即視為承諾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其他相關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