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8名合同制法官助理公告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8名合同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8名,具體招聘情況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職位為合同制法官助理,被錄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內,我院與受聘人雙方履行合同規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合同制法官助理身份。
二、招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好,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學專業(非在職)本科以上學歷,取得法學學士以上學位;
(三)通過A類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四)本科學歷報考年齡在28周歲以下,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在30周歲以下;
(五)具有敬業奉獻精神,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接受報考:
(一)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
(二)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三)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其他不宜擔任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將報名資料發送至zhzyzzc@126.com郵箱。
2.報名時間:2023年6月1日起至6月15日上午12:00前,逾期視為無效。
咨詢電話:0756-2666172、2666163。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網上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報名登記表》的電子版;
②報考者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法考證等掃描件一份;
(2)考試前報到需攜帶的紙質材料:
①《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報名登記表》的紙質版一份(將報考者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張貼在報名表上);
②報考者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的原件(待工作人員現場核查)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人員名單等考試有關事項將通過郵箱回復或電話的形式告知報考人員。
報考者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后,方可進入考試環節。
(二)考試
本次招考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采取筆試及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考試時間:筆試時間初定為2023年6月20日(周二)上午,面試時間為筆試結束后次日,具體時間待確定后通過郵箱回復或電話的形式告知參考人員。
3.考試報到地點: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珠海市香洲區梅華西路168號)626辦公室。
4.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文字表達能力,考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不指定考試用書,滿分100分。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5.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按招聘人數1:3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對象。如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
6.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形象、儀表、氣質、應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采取考生先自我介紹,考官提問交流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體檢和考察
1.體檢: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在珠海市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其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空缺可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主要對應聘者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以及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核。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所產生的空缺可按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四)辦理錄用手續
公示期滿,辦理錄用手續。被錄用者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不辦理工作關系調動。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監督電話:0756-2666200。
(二)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程序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成績遞補,為加快人員補錄,本次招錄過程中設置補錄環節,共設置3名遞補人員,根據筆試及面試成績情況,結合我院用工需求,從招錄考試總成績合格且在六個月有效期內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補錄。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