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慶開放大學重慶工商職業學院招聘公告
重慶開放大學重慶工商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 單位簡介
重慶開放大學(原重慶廣播電視大學)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置的高等學校,是重慶市高等教育現代遠程教育中心、重慶市社區教育服務指導中心。2005年,創辦了重慶工商職業學院,與重慶開放大學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管理模式,已被教育部、財政部確定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擬錄(聘)用公示環節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依次類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附件2)、《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附件3)進行專業資格審核。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目錄即可。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所學學科專業不在前述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報考人員,可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等進行資格審查。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3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3年;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指參加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就讀時將人事及學籍檔案關系轉移到就讀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3年6月5日9:00起至6月9日12:00期間,登錄招聘系統(http://rszp.cqdd.cq.cn)填寫簡歷信息,上傳滿足應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佐證材料電子版,并提交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時,報考人員要承諾誠信報考,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資格復審時學校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和不誠信報考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2.報名資格初審。我校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2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看崗位申報狀況,查詢是否報名審核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3.打印報名信息表。審核通過后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4.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在報名結束后及時關注報名系統信息或學校官網(www.cqtbi.edu.cn,www.cqdd.cq.cn)通知公告欄信息,按時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自負。
(二)開考比例。
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名額之比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崗位;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有關情況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后,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各崗位具體考試科目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一)筆試。
1.報考人員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其中,教師崗位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理論知識,輔導員崗位主要考察輔導員工作相關政策理論、時事政治等,分值100分。筆試具體地點、時間和要求見準考證或學校官網(www.cqtbi.edu.cn,www.cqdd.cq.cn)通知。
2.筆試后進入面試環節規則。
(1)在筆試中有缺考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進入面試(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的人選,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3)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環節人選的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若實際參加面試人選達不到預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競爭比例開展面試;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報考人員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學校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可進一步降低比例開考。
(4)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具體人員名單、各環節時間、地點及要求在筆試結束后及時在學校官網(www.cqtbi.edu.cn,www.cqdd.cq.cn)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
1.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按照規定時間憑《準考證》,并帶上附件4所要求的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復審手續。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主動放棄面試的,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的次數由學校根據需要確定。若遞補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因遞補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在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向我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對報考條件的資格審查貫穿公招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聘用資格。
2.心理測試。學校組織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納入考試成績,但作為是否聘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面試。
面試由學校組織實施,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和監督。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學校官網(www.cqtbi.edu.cn,www.cqdd.cq.cn)公布,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人員簽字確認。
面試環節中,專業面試采取試講的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專業理論水平與實踐操作能力等;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各崗位開展面試的具體方式詳見本公告附件1,分值均為100分,時間均為15分鐘。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綜合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考試成績計算。
教師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面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40%
輔導員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綜合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醫療機構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的,其缺額按面試人選遞補規則進行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遞進行遞補,且遞補人員的綜合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遞補的次數由學校根據需要確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學校官網(www.cqtbi.edu.cn,www.cqdd.cq.cn)上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
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公開招聘過程中凡發現報考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報考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執)業資格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限制招聘為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1.本公告由重慶開放大學重慶工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按本公告中的聯系電話咨詢。
2.招聘咨詢電話:023-68664870、42863945劉老師
3.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 重慶開放大學 重慶工商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doc
附件3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