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聘用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招聘聘用人員8人。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法官助理8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間出生);
7.具有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但需提供在讀學歷層次證明,且畢業時須取得相應學歷證書),中共黨員、退役軍人報名條件可適當放寬;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有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
8.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宜從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形式進行,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填寫完畢后,將報名材料掃描壓縮打包并備注文件名(報考崗位+姓名,例:法官助理張三)后發送至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郵箱,郵箱名為:hcfyzgk@126.com。
報名材料:1.有效身份證;
2.畢業證、學位證;
3.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4.《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招聘報名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
5.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資格審查
招聘機關負責對報考者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將在截止報名后的5個工作日內收到考試通知。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基本價值觀和政治立場是否端正,政治時事知識,是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法律知識等,不指定參考書。筆試滿分為100分。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前述比例要求的職位,該職位所有參加筆試人員均進入面試;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或在讀學歷層次證明等原件以及其他涉及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職工入職相關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1.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本院公告欄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訪舉報,經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2.因考生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公示發現問題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者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均可在已參加面試且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1年,其中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人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續簽勞動合同。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通知的時間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為已參加工作人員的,需按用人單位要求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概由本人負責處理;無法及時處理的,取消聘用。
四、工資待遇
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4500元/月(含單位及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
五、其他事項
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招聘期間,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次招聘過程中相關事項的通知,將通過微信公眾號“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進行發布,請考生隨時關注。未盡事宜,與本院政治部聯系,聯系電話:0779-3930665。
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