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廣東江門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招聘教師125人公告
2023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23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共1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應聘者可登錄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網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臺山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年齡須年滿18周歲(即2005年6月18日以前出生)。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和“不限”。
1.“應屆畢業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其中,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須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6月19日,下同)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3.“不限”是指應屆畢業生及社會人員。
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報考前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截至報名首日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落款時間為準);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4.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及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目錄”)進行了招聘崗位的專業設置,應聘者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應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2.應聘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者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應聘者的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名。獲“雙學位”的應聘者,不能以第二專業報考。
3.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應聘者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4.應聘者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未如實填寫的,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四)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技能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技能資格和執業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2.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及《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證書、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僅通過專業技術資格、職業技能資格、執業資格、從業資格等考試而尚未領證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
3.2023年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名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或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同意方可報考。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單方面解聘)未滿五年的。
(2)歷年省專項招聘、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雇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5.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19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6:00。網上報名系統網址將于報名前一天在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另行發布。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所有上傳的報名材料必須清晰且易于辨認,便于資格審核。
(二)應聘者網上報名須上傳以下材料的掃描件:
1.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有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材料。
2.2023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和學生證。
3.港澳臺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應聘者可登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4.相應學段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招聘崗位相應學段以上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等級以上證書和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相應學段以上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聘用。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在報名前應向招聘單位咨詢。應聘者要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報名資料,并確保報名材料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或學習、任何職(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還須注明在職在編或臨聘人員)。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并記入應聘者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應聘者需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名。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名前向招聘單位咨詢。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應聘或聘用資格的,一切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4.本次招聘崗位由報名系統自動校核。校核通過的,自動確認報名,報名資料不能再作修改。
5.已校核通過的應聘者,可打印報名登記表,且不能對報名資料作任何修改;沒有通過校核的應聘者,可在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限內改報其他崗位,在截止報名后沒通過校核的應聘者不能重新報名。請應聘者妥善保管報名登記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
(四)網上確認考試及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的應聘者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考試確認,確認后方可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依據和證明,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社保卡、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應聘者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確認考試時間將以補充通知的形式在市教育局網站發布。應聘者未在補充通知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網上考試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考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安排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筆試
1.筆試工作
本次筆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和地點
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知識與應用等相關專業知識。
4.筆試成績
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定為60分。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市教育局網站公布,應聘者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筆試成績。
5.筆試加分
根據《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工作的通知》(江人社發〔2022〕171號)文件精神,“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以適當加分。其中,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
申報筆試加分的應聘者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時提交申報加分資料,逾期或未提交視為放棄加分申報。申報筆試加分所需材料: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
(二)面試
本次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才能進入面試,面試的人數以入圍人員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各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前資格初審
面試前資格初審采取線上審核方式進行,資格初審具體安排在市教育局網站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并及時登錄報名系統留意審核結果。資格初審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時間內完成(補充)資料上傳的,不得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時間及形式
具體安排以面試通知為準,將在市教育局網站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應聘者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三)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統一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如同一崗位應聘者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市教育局另行組織面試。
五、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公告的崗位招聘人數,在應聘該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綜合成績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為體檢對象。
(二)資格復審
進入體檢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體檢。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體檢資格。
(三)體檢工作要求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必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法律、法規、規章或國家行業其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定。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市教育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體檢時,如視力、聽力、血壓、心率4個項目初次現場體檢不合格的,應聘者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復檢要求,并在當天統一安排復檢,最多可復檢2次,當天體檢結束后,不再安排復檢。如體檢醫院對其它體檢項目作出體檢不合格結論的,應聘者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復檢的書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考察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對擬考察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者,在市教育局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由招聘單位或市教育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時間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或報到后拒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可按期辦理轉正;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遞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應聘該崗位筆試成績及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研究決定:
(一)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
(二)考察人選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聘用的;
(三)擬聘用人選公示發現問題不予聘用或放棄聘用的;
(四)聘用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的。
十、監督管理及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報名資格條件解釋、資格審核、考試等事項由招聘單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電話0750—5502014。
(三)應聘者、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招聘規定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監督舉報、招聘政策咨詢受理部門及電話: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網上報名考試技術服務咨詢電話:400-838-9296(工作日服務時間:9:00-12:00,13:00-17:00)。
(五)應聘者應時刻關注市教育局網站有關本次招聘信息,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因填寫電話有誤或因應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單位聯系不到應聘者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本公告由臺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3年上半年臺山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x
臺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臺山市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