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10人公告
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我校決定于近期面向全國公開招聘10名編制內教職工。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清華附中灣區學校是廣州市教育局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一所12年全日制公辦學校。學校于2021年9月1日正式開學。目前已有小學、初中2個學部,高中部將于2023年9月起招生。清華附中灣區學校由清華附中負責運行管理,將繼承和發揚清華附中“為了每一個學生個性自由的發展”的教育理念,持續探索學生個性化培養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堅守辦學的初心,逐漸形成自己的辦學特色及小學、初中、高中多種銜接貫通培養的辦學模式。學校致力于辦一所具有中國風骨、流淌清華血液、傳承百年精神、適應未來發展、擁有國際品質的新百年名校,辦一所老百姓家門口的好學校。為此,學校熱忱邀請有志于從事基礎教育、擁有教育理想與激情的優秀教師加入。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
1.“2023年畢業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3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資格條件中對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材料(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資格條件
1.關于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還須滿足以下條件:具有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或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
相關年齡和工作經歷年限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2.所有報考人員所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招聘專業名稱及代碼按照附件2《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附件2),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證明材料(包括加蓋公章的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經組織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視為專業符合報考要求。
3.報考人員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用于報考的學歷層次和學位層次應同時符合崗位要求,如: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士及以上的,報考人員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本科學歷及相應的學士學位,或應具有符合專業要求的研究生學歷及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在報名時需出具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非在職)也可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在系統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時應同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不得聘用。
4.所有報考教師崗位的人員(2023年畢業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2023年畢業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
5.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國(境)外學習并將于報名截止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在報名時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7.2023年畢業生如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則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8.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不受理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非2023年畢業的全日制在讀人員;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五、招聘工作程序
報考非教師崗位(職位代碼1-1、1-2)的考生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網上確認、筆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報考教師崗位(職位代碼1-3至1-8)的考生按照網上報名、考試網上確認、綜合素質評估、心理品質測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0日9:00至2023年6月27日17:00。逾期不接受報名。
(2)網上填報資料:報考者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個人資料信息并且完成網上報名。
2.報名有關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招聘崗位。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報名不設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報考人員專業、學歷學位、職稱等崗位條件進行校核。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崗位中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報考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并記錄在案。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2)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名時需上傳用于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未按規定上傳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5)每個崗位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對于專業技術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視情況延長報名時間或調整、取消招聘崗位數,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考試網上確認
1.網上成功報名的考生需登錄報名系統進行考試網上確認。
2.考試網上確認時間為2023年6月28日00:00時至2023年6月29日14:00時。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網上確認參加考試的操作方式: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廣州市”——搜索——確認參加考試。
4.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才能參加非教師崗位的筆試、教師崗位的綜合素質評估以及本次招聘后續的各項環節。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2023年6月30日上午11: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如有變化,另行通知。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試流程
1.報考非教師崗位的考試流程
(1)筆試
①時間:預計在2023年7月2日(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②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③形式:非教師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綜合素養等。
④非教師崗位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分以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有進入此環節人選放棄并提前告知的,可在不影響按時進行面試的前提下,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達不到設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人數進入。
⑤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⑥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2)現場資格審查
①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②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資格審核資料目錄》(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③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④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可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3)面試
①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②面試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知識、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結合各崗位實際情況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實操、面談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后續體檢和考察階段。
(4)考試綜合成績
①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②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成績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③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公布。
2.報考教師崗位的考試流程
(1)綜合素質評估
①時間:預計在2023年7月2日(具體時間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②地點:廣州市,具體地點以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為準。
③綜合素質評估主要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小組集體討論、問答等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察。各崗位具體考核形式見下表。
崗位類別 |
測試形式 |
|
A類崗位 |
專業技能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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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崗位 |
考試網上確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10:1的職位 |
小組討論 |
B類崗位 |
考試網上確認人數與崗位招聘數≤10:1的職位 |
該崗位所有考生綜合素質評估環節免考,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
④綜合素質評估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評估僅作為篩選考生的手段,結果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⑤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估成績高低排序,各崗位按1:10的比例確定進入心理品質測試的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心理品質測試。進入心理品質測試人員名單于綜合素質評估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網站公布。
(2)心理品質測試
①通過以及免考綜合素質評估的人員按要求在網上參加心理品質測試。
②具體時間及測試鏈接另行通知。心理品質測試的結果僅供聘用單位參考,不計入考生綜合成績。
(3)現場資格審查
①通過綜合素質評估且參加了心理品質測試的人員自行攜帶現場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②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③參加現場資格審查者憑身份證、綜合素質評估準考證和在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登記表》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提供《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資格審核資料目錄》(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材料,確有困難的,經招考單位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資格審查期間不能提供相應材料原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④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⑤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4)面試
①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②面試可采取說課、試教、面談、問答等多種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侯分室當場公布。
③根據面試成績高低,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5)筆試
①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②內容: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
③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輪。
④按照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綜合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
⑤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中小學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免筆試(但計入進入筆試人員范圍),其面試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⑥對于學位要求為學士及以上、碩士及以上的崗位,符合崗位條件的報考者如具有博士學位的,免筆試(但計入進入筆試人員范圍),其面試成績為報考者綜合成績。
⑦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決定。
1.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聘用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綜合成績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2.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同時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資格。
(三)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誠信報考。
(四)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六)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七)錄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八)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九)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400-838-9296。此次招聘咨詢電話:020-62969980(工作日8:30-11:30,14:00-17:00)。監督電話:18520051285,020-22083791。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清華附中灣區學校。
清華附中灣區學校
2023年6月6日
附件: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清華附中灣區學校202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資格審核資料目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