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金華磐安縣事業單位招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
各位考生:
現將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予以公布。根據公告規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參加考試人員有效筆試平均成績85%的標準劃定(90.97分)。入圍資格復審考生不再單獨通知。
面試(技能測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現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報考全媒體采編職位職位的考生:
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30;
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
2023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
2023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地點:磐安縣壺廳西路133號2樓218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登記表、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和學位證書(同時提供教育部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委托他人資格復審的考生,除須提供上述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書與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資格復審開始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或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不得參加面試,由招聘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5.面試(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通知書。
附件:
1.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名單公布
2.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登記表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附件1. 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名單公布.xlsx
附件2. 2023年磐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