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宜昌市夷陵區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53人公告
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優化人才生態加快人才集聚有關文件的通知》(宜辦發〔2021〕21號)和《宜昌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人社發〔2022〕16號)文件精神,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打造區域人才集聚地,結合實際需求,現將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職數
本次引進急需緊缺人才53名,涉及14個單位,9個崗位。每個崗位招聘條件詳見《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崗位需求目錄》(附件1)。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較強的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能力;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健康;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具體引進單位和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夷陵區內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6.夷陵區內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人才引進已入圍體檢考察人員;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該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夷陵區教育系統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最低服務期年限為5年(博士、高級職稱人員為8年)。
三、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夷陵區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10.gov.cn/)夷陵黨建網(http://zz.10.gov.cn/)發布《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公告》。
報名及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可采用兩種方式報名。第一種到用人單位現場報名;第二種報考人員與用人單位聯系后網上報名,聯系人電話詳見附件1《目錄》。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公告,報名時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如實填寫《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報名表》(附件2)。
4.報名須知。報考人員須將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相關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職業或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電子版,同填寫完整的《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報名表》(附件2),發至各用人單位指定郵箱,并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人電話及郵箱地址詳見附件1。報考人員須對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符合資格條件、信息資料錯誤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引進資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擔。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應聘期內電話保持暢通,號碼不得變更。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通知報名考生于考試前集中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考試。參加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報名表及與報名條件一致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嚴格按公告中明確的條件,對應聘考生的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告知考生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負責,主管部門對審核情況進行把關。
6.考試通知。由主管部門對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通過的考生發放《面試通知書》,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將以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
(三)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人才引進原則上只進行面試,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擁有考試資格。若報名人數較多,用人單位可根據行業、專業、引進崗位特點和報名情況,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采取筆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各崗位引進人數原則上按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技能測試等考核成績不帶入面試,不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
2.考試組織。考試工作由區委人才辦、區人社局審批同意后,區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引進崗位職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須達到1:3的比例,報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經審批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考官選派按相關規定執行。若參加考試人員均達不到需求標準的,經考官集體合議后,可取消該崗位引進計劃。考試結果通過夷陵區人民政府官網、夷陵黨建網對外發布。
3.考試要求。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對象根據每個崗位的面試結果排名先后順序,按1:1確定。體檢工作由區委人才辦負責統籌,區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醫院或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要求的,按行業要求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區委人才辦負責統籌,區教育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審其報考資格及相關證書原件,對學歷學位進行查詢驗證,填寫《宜昌市夷陵區人才引進審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
3.遞補。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經區教育局報區委人才辦審批同意后,可根據需要確定是否遞補。若遞補,則從達到該崗位面試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員中按面試結果排名先后順序依次遞補;若不遞補,則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引進職數。
4.體檢、考察的時間和地點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五)審批與公示
1.審批。考察結束后,由區教育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經區委人才辦研究審核后,報請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公示。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對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夷陵區人民政府官網、夷陵黨建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2023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計劃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含國外、境外留學人員學歷學位),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對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結束無異議的,由區教育局報區委人才辦、區人社局審核備案,下發聘用通知書,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宜昌市夷陵區事業單位引進人員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和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實行崗位管理。
2.引進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由主管部門對引進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區委人才辦、區人社局。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優先評聘職稱。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符合工齡連續計算政策的可連續計算工齡。符合條件的可享受“人才專崗”“人才過渡崗”職稱評聘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專業技術職稱。
(二)惠享人才政策。符合《關于印發優化人才生態加快人才集聚有關文件的通知》(宜辦發〔2021〕21號)和《關于印發支持夷陵人才發展新十條措施(試行)的通知》(宜夷辦發〔2022〕2號)文件規定條件,認定為A-F類人才的,享受相應的租房補貼、購房補貼等人才政策。
1.生活補貼。對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學歷以上人才,3年內發放15至20萬元生活補貼,對急需緊缺人才,可一次性發放到位,第4年、第5年每年發放5萬元生活補貼(咨詢電話:0717-7201509)。
2.租房補貼。新引進在我區首次就業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內可按2萬元/年、9600元/年、6000元/年的標準領取租房補貼(咨詢電話:0717-7819915)。
3.購房補貼。新引進在夷陵區首次就業碩士研究生、本科生,2年內在我區購買人才房,符合條件的分別一次性發放6萬元、5萬元的“購房首付款補貼券”。新引進在夷陵區首次就業的博士研究生,3年內在我區購買人才房,符合條件的可一次性發放20萬元“購房首付款補貼券”(咨詢電話:0717-7200536)。
重點跟蹤培養。納入組織人事部門重點跟蹤考察培養。五、其它
(一)嚴格執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各項紀律和要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二)本方案《崗位目錄》中所列的內容,由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具體聯系方式見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進不收取任何考試相關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談和試講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717—7831485(區教師發展中心)
0717—7201512(區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區委人才辦)
監督電話:0717—7834212(區委組織部干監股)
附件:
1.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崗位需求目錄
2.宜昌市夷陵區2023年度引進教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第四批次)報名表
中共宜昌市夷陵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宜昌市夷陵區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