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安慶桐城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26人公告
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要求,現就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2023年6月8日起同時在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anqing.gov.cn/index.html)、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人事考試網(http://www.tcrsks.cn/)等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及以下”為“1992
年6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招聘計劃中2023019、2023021崗位,用于定向招聘限桐城籍入伍(入學)的退役軍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桐城人事考試網(http://admin.gw.tcrsks.cn)。報名時間為2023年6月26日9:00至7月1日17:00(周六正常報名審核),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桐城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認真閱讀并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天藍色背景,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的,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經查實存在報考人員報考多個崗位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網上初審。
報考人員報名后,在7月2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桐城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可在7月2日16:00前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7月3日16:00前登錄桐城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領導小組批準同意的急需緊缺崗位,可按2:1比例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5日12:00-17:00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
五、統一筆試
1.筆試時間:7月15日上午(如特殊因素需調整,另行通知)。其中:
0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回發放的所有考試資料。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7月13日起,從桐城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3.筆試科目、內容及分值:此次公開招聘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內容參考《安徽省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考試大綱》。滿分均為150分。
4.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2023019、2023021崗位(定向招聘退役軍人)設定兩科筆試總成績120分為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其他崗位設定兩科筆試總成績150分(含加分)為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資格復審環節(遞補人員按此要求執行)。
5.加分說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桐城市龍眠路86號三樓306室,聯系電話0056-6136609)申報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或以上)。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個科目各增加2分。
六、資格復審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進行。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有效崗位計劃數,按照3:1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有效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3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2023019、2023021崗位(定向招聘退役軍人)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5.持中國香港、澳門大學學歷證書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證明;持國外學歷證書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書。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請持續關注桐城人事考試網,待面試通知發布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面試費用80元,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面試通知書。
七、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言語表達、邏輯思維、協調溝通、綜合分析、應變創新等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有效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6+面試成績×0.4。
根據有效招聘崗位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出現合成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含加分)優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含加分)的,以高學歷者優先。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九、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及復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桐城市人社局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須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桐城人事考試網公示7天。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體檢、考察、報到上崗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導致缺額的,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桐城市事業單位新聘人員實行服務期制度,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為五年。
十二、有關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公開招聘有關招聘政策及考務、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桐城人事考試網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6-6130921(桐城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 0556-6136511(桐城市紀委監委駐桐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見《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桐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