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人公告
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關于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干部調配工作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發展需要,為加強事務中心各項業務工作及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規范省總本級企事業資產管理運營,加快啟動省總本級物業資產的功能定位及工程建設,加強事務中心財務工作規范化管理,提高財務綜合管理機制和經費使用效益。經研究決定,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采用公開選調方式引進人才,面向全省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3名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省港大罷工紀念館、廣東省總工會對外交流中心)為廣東省總工會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正處級。
二、選調職位
選調工程類專業工作人員1名、法學類專業工作人員1名、財務類專業工作人員1名。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三、選調對象
1.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廣東省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2.廣東省內符合選調條件的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四、選調條件
選調對象除需具備《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干部調配工作規定》所列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40周歲以下(應于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工程類專業工作人員要求專業技術崗位十一級,初級以上職稱;財務類專業工作人員要求專業技術崗位十二級,初級以上職稱;法學類專業工作人員要求全省機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一級科員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九級。
(四)近2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優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選調后即構成黨政領導干部任職回避制度所列情形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試用期未滿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本次選調報名首日。
五、相關待遇
新進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相關待遇給予保障,單位可提供宿舍,對符合落戶條件的,可落戶廣州。
六、報名辦法
1. 采用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通過現場報名或者資料郵寄報名。
2. 自愿報名的,提交《報名表》(詳見附件2)(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加具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個人情況簡介。
3. 組織推薦的,按照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征求本人意見后向廣東省總工會推薦,推薦材料應包括公函、《報名表》、個人情況簡介。
4. 報名時間于2023年6月28日截止。
5. 報名及資料郵寄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園橫路5號廣東工會大廈1718室;聯系人:李鋼全;聯系電話:020-83805178;聯系郵箱:125267197@qq.com。
6.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所提供的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
附件:
1.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2023年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廣東省總工會事務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