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杭州市臨安區定向培養基層農技與林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杭州市臨安區2023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與林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基層農技、林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23〕10號)精神,2023年杭州市臨安區決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5名、林技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方式
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鄉鎮農技、林技推廣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
二、招生(招聘)對象
2023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臨安區戶籍,有意為基層農林業事業服務,并與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三、招生(招聘)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農技定向招生);
浙江農林大學(第3-4年就讀)、麗水職業技術學院(第1-2年就讀),院校代碼:0289(林技定向的招生)。
四、招生(招聘)計劃
共招生農技定向培養本科生5名,其中農學專業2名,動物醫學專業2名,農林經濟管理專業1名。林技定向培養本科生林學(林業技術)2名。招生工作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類提前錄取。
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專業學制及選考科目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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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 |
學制 |
選考科目 |
農學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動物醫學 |
五年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農林經濟管理 |
四年 |
不提科目要求 |
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專業學制及選考科目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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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專業 |
學制 |
選考科目 |
林學(林業技術) |
四年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五、招生(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以下簡稱區農業農村局)、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績公布前,在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www.linan.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板塊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2.填報志愿: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線上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一并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專業志愿填報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遇專業服從調劑也要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3.確定名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以下簡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名單時,根據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的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總數的1:1.2比例,向浙江農林大學提供名單。浙江農林大學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區農業農村局。
4.體檢: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浙江農林大學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考生體檢應當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即時告知體檢結果。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在符合專業選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政府門戶網(www.linan.gov.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板塊公示3天。
6.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并征得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由區農業農村局按招生計劃的 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浙江農林大學。如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 1:1比例補充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7.院校錄取:浙江農林大學在錄取工作開始前,將區農業農村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浙江農林大學按有關規定錄取。
8.備案:未列入各縣(市、區)合格考生名單或者簽訂協議前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浙江農林大學抄送區農業農村局、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浙江農林大學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農學、動物醫學、林學(林業技術)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免交學費政策,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農林經濟管理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由學生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政策。
六、就業
2023年入學的定向委培生按期畢業后,應當回臨安區鎮(街道)所屬農技、林技推廣機構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區農業農村局根據鎮(街道)計劃申報需求情況,商相關鎮(街道)、區人力社保局確定,并由相關鎮(街道)所屬農技、林技推廣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鎮(街道)從事農技、林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體事項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聘用合同中明確。
七、注意事項
1.請考生密切關注普通類提前批錄取志愿填報時間、程序。
2.體檢、簽訂就業協議等有關事項由區農業農村局另行通知。
3.在體檢和簽訂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高考成績等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交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4.請考生務必保持志愿填報中所填報的聯系電話24小時通暢,不明事項請咨詢區農業農村局、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農業農村局、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區農業農村局咨詢電話:0571—8954083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咨詢電話:0571-63730908(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熱忱歡迎我區有志于從事基層農林業事業、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踴躍報考!
杭州市臨安區農業農村局
杭州市臨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