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館陶縣委政法委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5人公告
館陶縣委政法委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更好地為館陶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擬為縣委政法委招錄5名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依法、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程序,規范運作。
二、招聘崗位、對象、形式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館陶縣委政法委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5名。
(二)招聘對象:
1.年齡要求: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5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戶籍要求:不限戶籍。
3.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4.專業要求:法學類,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秘書學),公安學類,政治學類,金融學類,經濟學類,財政學類,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國際商務),電子商務類(電子商務及法律)。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開報名,通過筆試、面試等程序擇優錄用。
(四)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招錄后能夠服從組織安排。
2.限制在35周歲(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考:
(1)現役軍人;
(2)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讀學生不得以原取得學歷報考;
(3)已就業人員未經現任職單位同意報考的;
(4)本人及直系親屬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6)直系親屬違法上訪,被司法機關處理過的;
(7)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8)失信被執行人;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公示等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
(一)發布公告(6月14日-6月24日)
在館陶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uantao.gov.cn/)發布公告。
(二)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6月25日-6月29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初審和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
報名時間: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材料:
(1)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戶口頁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士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符合崗位要求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務必在有效期內);
(6)現場填寫《館陶縣委政法委公開招聘輔助性崗位工作人員報名表》確認無誤后簽字并按手印;
(7)藍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8)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函;
(9)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欄中考生查詢頁;
(10)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以上材料1.2.3.4需現場審核原件,并留下復印件。5.6.7.8.9.10需留下原件,并現場填寫《個人承諾書》。
2.資格審查(6月30日)
對現場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考試。
3.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2:1。
(三)組織考試
1.領取筆試考試準考證(6月30日)
參加筆試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2.筆試考試(7月2日)
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筆試考試時間90分鐘。
筆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分數線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階段,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
3.公布筆試考試成績(7月3日)
筆試考試評卷結束后,成績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按照進入面試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4.領取面試考試準考證(7月3日)
參加面試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領取面試準考證。
5.面試考試(7月4日)
面試時間6-8分鐘,滿分100分。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由評委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匯總后取平均分。分數保留1位小數。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個招聘環節,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進入考場。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四)確定擬錄人員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
根據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確定擬錄用人員1:1的比例確定擬錄用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擬錄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擬錄用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擬錄用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對考生人事檔案、“三齡一歷”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報考條件等情況進行審察??疾旌细裾哌M入公示環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錄用資格??杖睄徫话凑胀瑣徫豢偝煽冇筛叩降鸵来芜f補。
(七)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在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公示欄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八)錄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錄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相關手續。
四、錄用人員待遇
采用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用人單位與擬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參照事業人員標準執行,并隨事業人員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按照企業標準繳納“四險一金”(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所需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最低服務年限3年,服務期限內被錄用人員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第一次簽訂合同期為3年,合同期滿后,可續簽或解除合同。
五、其它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錄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事宜由館陶縣人社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