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三河市招聘法院勞務派遣人員14人公告
三河市公開招聘法院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根據市政府批準市法院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意見,按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準的使用招聘勞務派遣人員數量和市法院擬定的崗位招聘條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名勞務派遣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法院共同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委負責全程監督。
二、招聘人員性質及待遇
(一)人員性質
所有招聘人員性質均為勞務派遣。
(二)人員待遇
所有聘用人員待遇按照《三河市機關事業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暫行辦法》(三政辦〔2016〕63號)文件精神執行。
三、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擬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工作人員14名,司法輔助崗位,即書記員、司法警察等輔助性工作。具體情況見崗位信息表。
(二)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信息報名,詳見《三河市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亂紀記錄。
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色盲、無口吃、無傳染病、無紋身、無吸毒史、無家族精神病遺傳病史等。
4.法律、法規、規章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員;曾因黃、賭、毒、盜竊、詐騙、酒醉駕、故意傷害等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被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被辭退解聘的;受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4.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員。
6.國家、省、市以及審判機關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從事司法輔助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2023年6月15日至6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報名地點:
三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廳人民調解工作室(從法院東門安檢門進入)。
(四)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藍底正面2寸彩照2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1份,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報名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要追究責任。面試、體檢等時間安排另行通知,不能按時參加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三河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河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