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瀘州納溪教育系統選調教師15人公告
關于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考試選調教師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決定面向區內公開考試選調教師15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生須知
本次公開考試選調的考試信息在納溪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公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凡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公告》要求辦理,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二、考試選調崗位、名額及要求
本次公開考試選調崗位、名額及報考條件詳見《瀘州市納溪區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考試選調條件
(一)考試選調對象和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的納溪區在編中小學教師(納溪中學、護國中學、江南職業中學和幼兒教師除外)。
(二)考試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近四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指2019-2022年度)。
4.學歷、專業: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與附件1中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
5.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與附件1報考崗位要求有效證書為準。
6.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具體詳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6月20日,例如:40周歲以下指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7.具有擬報考崗位所需知識和能力。
8.應當符合《事業單位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2019]1號)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處分期間或影響期限未滿的;
3.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其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或違反規定不得調動的。
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資格審查、考察中的復核和公示結束后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本次公開考試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并查實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情形的,取消其報考或考試選調資格,且后果自負。
四、考試選調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3年6月20日9:00-11:30,14:30-17:30,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地點
瀘州市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大會議室(瀘州市納溪區云溪西路一段99號,區政府大院內)
3.報名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如對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無法把握的,可撥打政策咨詢電話咨詢(0830-4282240)。
報考者現場報名時應提供的報名資料:《報名表》、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面)。所在學校校長未在《報名表》中簽批意見和未蓋章的作無效處理。
4.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方可進入面試環節。合格人員名單由區教育和體育局在納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布。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持有效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任何環節發現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信息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5.加分
參加“援彝援藏”服務期滿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師,每支教滿1周年可申請加1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通過納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示3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加分分值按實計入綜合成績。
(二)考試
1.面試
面試采取講課的方式,總分100分。面試當天報考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入場,未在規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
2.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援藏援彝加分。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日內,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通過納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布。
(三)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考試選調崗位人數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面試成績仍然并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或者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人員,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因考察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2.考察內容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或選調單位負責。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師德師風、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考試選調資格。
(四)公示
對考察合格的擬調動人員,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通過納溪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招考錄用公招公選版塊(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gzgx)公示3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舉報電話:0830-4122252)。一經公示,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五)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報批后辦理相應人事調動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830-4282240、0830-4280685。
附件:
1.瀘州市納溪區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考試選調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2.瀘州市納溪區2023年教育系統公開考調教師報名表.doc
瀘州市納溪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