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興仁市事業單位招聘158人簡章
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州人事局關于貫徹<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州府辦發〔2006〕48號)規定,經興仁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興仁市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興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招聘原則及程序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備案等程序進行。
三、招聘計劃及職位
興仁市2023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8名。其中,教育系統59名、衛生健康系統35名、鄉鎮(街道)64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詳見《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2023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截至2023年7月3日,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興仁,且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3.具有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征入伍)退役士兵,興仁市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截至2023年7月3日,在我市連續任職滿3周年以上且在職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5.興仁市戶籍的全國防貧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的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家庭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5年7月3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在職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必須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附件1),報考職位專業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參考目錄》設置,查詢網址(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
t20171118_63497835.html);
5.限興仁市戶籍或興仁市生源的職位,指2023年7月3日之前具有興仁市戶籍或居民身份證號為522322開頭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6.截至2023年7月3日,在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7.工勤人員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定等次的”;
8.正在接受司法、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的人員;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人員;
10.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不良記錄、不誠信記錄等情形的人員;
1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2.不符合本次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3.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職位的人員;
14.人事檔案不符合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要求的人員;
1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本次招聘考試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需達1:3比例,凡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職位招聘計劃進行調整或取消;調整或取消情況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進行公示;
2.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4日09:00至2023年7月6日17:00;
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
exam/?EXAMID=2390)進行報名。考生須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并簽署網上報名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附件2),以下統一簡稱《報名暨加分申請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提交報名信息被接受后,系統會向考生反饋報名是否成功;
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考生應認真核對是否符合所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考生填報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完全一致,如專業名稱后面帶括號或其他說明的也必須如實填報(僅是學位證書上專業與《職位一覽表》專業一致視為專業不符)。
(二)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3年7月4日09:00至2023年7月7日17:00。
1.資格初審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審核完畢,根據考生填寫的報考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確認。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予以“審核未通過”確認,并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考生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資格招聘初審單位進行改報,報名結束時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節的,該考生考試成績無效并追究招聘單位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2.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碼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由資格初審單位進行修改;
3.2023年7月6日17: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或本人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23年7月7日17:00前進行修改,修改后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考生應保持電話暢通(電話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為準),如聯系電話有更改請及時與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23年7月5日09:00至7月8日17:00期間登錄“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
exam/?EXAMID=2390)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通過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的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名暨加分申請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使用;
5.未達到開考比例和無人報考職位的處理。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職位計劃招聘人數3:1比例和無人報考的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向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改報申請,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以改報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已經達到3:1比例的符合報考要求的其他職位,改報時間為2023年7月9日09:00至17:00。不愿改報和資格不符合其它職位要求的不能報名,已交的報名費退還報名考生。考生務必保持所填寫的電話暢通,因聯系不上導致不能改報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進行公示;
6.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7月16日09:00至7月17日12:00期間,登錄“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http://xnrc.easyzp.
com/index.php/exam/?EXAMID=2390)打印筆試準考證。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加分
1.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具體加分政策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數民族考生加2分;
(3)具有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征入伍)退役士兵,興仁市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2.申請加分的考生在筆試前進行預加分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3.加分確認及審查。加分審查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實施,在資格復審時進行,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進行公布。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類招聘人員實行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分類擇優聘用。筆試成績須達到9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分類考試。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統一進行。各科筆試總分均為150分,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
1.筆試時間:2023年7月17日下午14:30-17:00;
2.筆試科目:報醫學專業技術職位的考《醫學基礎知識》;報教師專業技術職位的考《教育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報鄉(鎮、街道)招聘職位的考《綜合知識》(詳見附件1);
3.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示地點: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
gzxr.gov.cn)進行公示。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轉告,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覽網站發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各招聘職位、招聘人數和考生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確定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必須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或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我市在職在編工勤人員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由省級及以上統一選派到興仁,且基層服務滿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的考生須提供興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共青團興仁市委員會相關印證材料;
5.在興仁市連續任職滿3周年以上且在職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由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任職文件或證書(證明須注明任職起止時間);
6.具有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征入伍)退役士兵,興仁市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如不能提供《退伍證》原件的,須到興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或興仁市人民武裝部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
7.報考興仁市戶籍的全國防貧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的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家庭畢業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須持興仁市鄉村振興局(興仁市生態移民局)出具其屬于全國防貧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的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家庭畢業生的身份證明;
8.報考教師職位的,須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已認定通過未獲得證書的,可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報名,但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9.報考限興仁市戶籍或興仁市生源的需提供戶口簿;
10.招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附件1);
11.2023年畢業生必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報名人員必須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報名時須簽署《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并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在招聘工作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考職位要求或證書證件弄虛作假等情形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后,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
(三)加分確認
申請加分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及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及見義勇為受縣級及以上表彰者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印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少數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具有興仁市戶籍(興仁應征入伍)退役士兵,興仁市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退伍證》原件的,須提供興仁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或興仁市人民武裝部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原件。
在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對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實不全的,取消加分資格;委托他人代審的,須同時提交委托書正本、委托人與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資格復審合格,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八、面試
(一)面試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報考醫學專業技術職位的考生面試采用醫學知識結構化方式進行;報考教師專業技術職位的考生面試采用學科現行教材無生課堂方式進行;其余鄉(鎮、街道)招聘職位的考生面試采用綜合知識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100分)。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面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面試對象: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經公示后無異議的報考人員;
(三)面試相關事宜及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自行閱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總成績計算,考試成績按職位分類統計。
1.總成績=(筆試卷面成績÷1.5+加分)×60%+面試成績×40%;
2.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考試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所有成績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進行公示。
九、體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以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名單為準。
(一)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不含加分)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
cn)另行通知;
(二)體檢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在縣級或縣級以上綜合性公立醫院統一組織實施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三)體檢標準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四)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職位不再遞補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體檢結束后,考生體檢結果未達到標準需復檢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規定時間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
十、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各招聘單位負責組織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按照“黨管人才,凡進必審”的原則,堅持政治標準和學術標準相統一,將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行等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的首要考察內容。考察時還需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報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存在本《招聘簡章》中規定的不得報考情形的人員;
(三)在考察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按時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籍檔案和相關資格證件等材料,報名時填報不實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
(四)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人員。
考察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間放棄考察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一、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經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
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
gov.cn)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規定和程序行文聘用,并報黔西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新聘用到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及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在市政府所在地以外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半年,其中碩士、博士研究生無試用期。聘用人員在興仁市最低服務期為五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請調出興仁市(含參加市外考調、借調、借用、跟班學習等),不得參加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引進)考試。若有違反,視為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相關違約責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內另行約定)。不愿意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聘用資格;
(三)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不服從組織安排、不能正常履職的,將由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報市人社局備案。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興仁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zxr.gov.cn)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如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三)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本《招聘方案》解釋權屬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監督電話:0859-6212252(市紀委市監委)
咨詢時間: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節假日除外)
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附件2:興仁市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