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陜西安康市漢濱區特崗教師招聘50人公告
漢濱區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安康市委編辦、市教體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關于做好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安教體發〔2023〕32號)安排,現就我區2023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與對象條件
(一)招聘名額
2023年漢濱區公開招聘特崗教師50名,其中初中教師26名、小學教師24名。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基本素養條件。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業期間表現良好,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及不良就業記錄,志愿服務農村教育。
(2)資格與崗位條件。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擬聘用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3)身份與年齡條件。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業或與原就業單位解除了勞動(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條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4)身心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陜西省教育廳、陜西省衛健委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的規定要求,能適應設崗地區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5)優先條件。總成績并列優先順序為: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本地生源優先、研究生和師范教育類本科生優先、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者優先、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優先、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院校畢業生優先。
2.不符合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的。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各類基層服務期未滿(截至2023年8月31日前服務期已滿的基層工作者除外)或服務期內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
區特崗辦將崗位設置計劃、公開招聘辦法等情況上報市特崗辦審核匯總,由省級相關部門審查并發布招聘信息。
(二)網上報名
采用“陜西省特崗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網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簡稱“陜西特崗系統”)進行特崗教師報名、招聘、錄用、管理和信息動態更新。考生應通過系統進行注冊登錄報名,每位考生只能申報一個特崗教師崗位。具體時間為6月25日9:00至6月29日18:00。報名人員提交的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上傳照片應為本人近期證件照,并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若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甚至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網上資格審查
6月25日9:00至6月30日18:00(其中:6月30日9:00-18:00為市上志愿調配時間),區特崗辦對報考人員進行網絡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報考崗位不能更改。根據安教體發〔2023〕32號文件要求,本次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對達不到1:1的崗位取消或削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不再進行補報。取消或削減招聘計劃的崗位,由區特崗辦根據學科需求和報名情況,經市特崗辦審核后,在6月30日9:00—18:00發布學科計劃調整公告,學科計劃調整只進行一次。
(四)筆試
筆試包括教育理論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由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市特崗辦承擔考試考務及相關工作。打印準考證時間為7月10日9:00起,統一筆試時間為7月15日(星期六),具體考點等情況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由市特崗辦發布查詢公告,考生可登陸“陜西特崗系統”查詢。對缺考、違紀和零分三種情形有異議的,可在發布筆試成績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應聘人員本人向市特崗辦(設在安康市教育體育局)當面提交復核申請,市特崗辦按規定程序受理應聘人員復核申請。其他情形,不受理復核申請。
(五)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設置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計算辦法為:最低分數線=考生筆試有效成績平均分×60%,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或單科成績為零的均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區特崗辦根據筆試合格人員成績高低,分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公告;出現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3倍的崗位,達到最低分數線且單科不為零分的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區特崗辦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有關證件原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暫未領取到畢業證、學位證的還需要提交相關證明和承諾書。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曾在事業單位或公務員崗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交按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符合事業單位或公務員管理規定的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同意辭職證明,無相應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復審。
在規定時限內,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或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以及被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依據本崗位筆試成績(不低于最低分數線)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只遞補一次。面試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需提供資料由區特崗辦負責公告(公告媒體為漢濱區人民政府網站)。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六)面試
面試實行統一時間、統一面試形式、統一評分標準,市特崗辦負責協調指導,區特崗辦具體組織實施,面試考官實行縣(區)域內回避制。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具體安排由區特崗辦負責公告。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計算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教育理論知識+學科專業知識)÷2]×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公式一次計算生成,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實行四舍五入。面試結束后,由區特崗辦在陜西特崗系統及時公布面試人員的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
(七)體檢考察及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由區特崗辦組織,并向社會發布公告。依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上述招聘條件中的優先條件確定排名順序。體檢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省衛健委《關于做好陜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陜教師〔2019〕61號)規定執行。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區特崗辦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名額,由區特崗辦從參加該崗位面試且成績不低于60分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體檢、考察結束后,由區特崗辦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八)補錄
8月20日前,擬聘用特崗教師赴漢濱區教體局報到。未經請假等相關手續逾期一周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為確保特崗計劃全部完成,按照安教體發〔2023〕32號文件要求,對未完成的崗位計劃由區特崗辦提出補錄方案,經市特崗辦審核后,由區特崗辦公示并組織補錄、體檢、考察、擬聘公示。補錄首先在本崗位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底依次確定補錄對象。無補錄對象的崗位,采取學段調劑和學科調劑的方式進行,學段調劑是在本學科高學段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補錄。通過學段調劑無法完成的崗位計劃,再采取學科調劑,學科調劑方向為同學段完成兩科筆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從高到低的崗位依次確定。補錄工作在8月15日前完成。
(九)簽訂合同
8月25日前,擬聘用人員與漢濱區人民政府簽訂《特崗教師聘用合同書》(簡稱《合同書》,一式4份,附件3);8月30日前,區特崗辦將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戶籍證明(有戶籍限制的提供)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加蓋“特崗計劃”辦公室審核章),以及《合同書》、特崗計劃工作總結報市特崗辦,經審核后報省教育廳。
(十)集中培訓
區特崗辦負責特崗教師入職前的師德教育和教學培訓工作,對于非師范專業畢業生,培訓不少于10天,培訓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培訓具體時間以公告為準。
(十一)上崗任教
8月30日,特崗教師按區教體局分配方案(附件2)赴相關學校上崗任教。
三、重要提示
(一)應聘人員應仔細查閱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于因報名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誤報、審查部門誤審進入筆試環節的,將對該報名人員的成績按無效處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報名時的網上審查、面試前的資格復審,也包括公示、聘用審批等監督,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填寫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陜西特崗系統及區特崗辦公告,避免錯過相關時間節點的招聘工作;應聘人員因在手機等移動設備上注冊報名出現錯誤信息,影響資格審查和考試者責任自負。
(二)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工作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由漢濱區特崗辦負責解釋,漢濱區特崗辦聯系電話為0915-3212705,信息發布以漢濱區特崗辦公告為準,考生因未讀、誤讀公告造成的相關延誤責任自負。
漢濱區特崗辦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