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2023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78人公告
滁州市2023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公告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5〕15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號)精神,現將2023年全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錄對象
畢業兩年以內(即2022屆、2023屆)離校未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二、補錄崗位及數量
補錄崗位是歷年開發的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中,因多種原因出現人員空缺的崗位。2023年全市計劃補錄基層特定崗位78個。其中:市本級16個,崗位代碼08001;瑯琊區18個,崗位代碼08002;來安縣26個,崗位代碼08004;全椒縣4個,崗位代碼08005;鳳陽縣5個,崗位代碼08007;天長市9個,崗位代碼08009。
三、補錄程序
2023年基層特定崗位人員補錄工作按照個人報名、筆試、體檢、公示、聘用上崗等程序進行。
(一)6月28日至6月29日,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個人到市、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名、繳費。同時市、縣(市、區)對報名人員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將報名人員花名冊各報市考試院和市人社局就業失業科一份。
(二)7月中旬,全市統一組織筆試。筆試在滁州市設立考區。
(三)8月31日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補錄人員,由各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各有關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后安排上崗。
四、報名
(一)報名地點和時間。
報名地點在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具體報名地點、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先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方可報名。報考人員填寫《滁州市2023年基層特定崗位補錄高校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準備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4張,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虛作假等原因致使報考資格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資格等處理。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領取準考證。
參加報名考試的人員務必于2023年7月13日至14日工作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即考試費45元/科,合計90元/人。未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參加筆試的,報名費不予退還。
農村特困人員、低保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考生在報名時現場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辦理減免手續時,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供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
本次考試無考試大綱,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市各級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及人事考試機構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7月中旬,上午8:00-9:30《職業能力測試》,10:00-12:00《申論》。
筆試地點、時間: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
筆試后,按《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按《職業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農村特困和低保家庭考生。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者,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聘用上崗
筆試和體檢合格的擬補錄人員,公示7天后無異議,經培訓合格后,由補錄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安排上崗。當年從第一次上崗時間計算6個月內若有基層特崗流失人員,在當年度筆試人員中按照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按照補錄程序自行組織補錄。
八、崗位管理及工資待遇
基層特定崗位人員管理和工資待遇等政策按照《安徽省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5〕15號)《關于印發<滁州市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勞動報酬分配實施細則>的通知》(滁人社發〔2018〕342號)和《關于調整高校畢業生基層特定崗位人員工資待遇的通知》(滁人社發〔2022〕81號)執行。服務期間的工作時間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附件:
1.滁州市2023年本級及縣(市、區)補錄基層特定崗位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doc;
2.滁州市2023年基層特定崗位補錄高校畢業生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政策咨詢電話:0550-3042118(滁州市人社局就業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0-3022253(滁州市人社局考試院)
監督舉報電話:0550-3027850(派駐市應急局紀檢組)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