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平湖市司法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法韻平湖
2023-06-28 09:25:11
平湖市司法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平湖市司法局決定面向嘉興市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平湖市司法局下屬平湖市公證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用編性質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2.嘉興市范圍內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平湖市學校、醫療單位除外);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4.歷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3)試用期未滿,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在鄉鎮(街道)工作不滿5年的;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4)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5)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資格條件
四、選調程序
報名及資格審核、組織考試和考察、擬定人選、按規定辦理交流調動手續。
五、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2.報名地址:平湖市司法局(平湖市當湖西路91號301辦公室)。
3.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須提供《平湖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在規定時間內,報名者如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報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者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4.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選調資格,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六、組織考試與考察
單位負責組織考試與考察工作。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察工作主要是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
綜合考試與考察情況,由平湖市司法局局研究決定選調人選。
七、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及公開選調過程中有關事項由平湖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
0573-85829622;0573-85829610
平湖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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