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10人公告(3號)
來源: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06-28 10:35:31
2023年吉林省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工作人員公告(3號)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關于科學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公告為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6家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10名。其中,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34名(崗位序號:1號—30號),非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76名(崗位序號:31號—83號)。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范圍為2023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 2023年省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衛生專業知識)》(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27日至2005年6月27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6月27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3.經注冊取得相關執業證書的考生,執業范圍應符合招聘崗位的執業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23年畢業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3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印發《準考證》等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受理,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址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
2023年7月3日至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4張。
2.具體崗位條件由招考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崗位條件一覽表)。
(四)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資格審查小組回復報名考生。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22年更新)》《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考生因錯報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2023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按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的專業進行報考;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按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的專業填寫。對于專業審核有異議的,請撥打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23年7月份,即到2023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全日制在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和參加工作后全脫產學習期間均不能視為工作經歷累加計算。
5.按照《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要求,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四、招聘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時間:筆試考試日期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考試時間為90分鐘。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第二代身份證進入考場。
對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榮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數不累計加分。符合優惠政策的考生,請于7月7日08:30—16:00,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吉林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地址:長春市南關區亞泰大街3336號金業大廈A座913室,聯系電話:0431—88690586),規定時間內不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此優惠政策。省人社廳會同省政府征兵辦、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對享受優惠政策考生進行聯合審驗,對于審驗合格的考生于7月14日在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名單,歡迎廣大考生監督。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成績在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布。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前,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的資格審查小組,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其中,2023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經復審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考生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出現同分,可保留小數點后三到四位計算成績。考試成績在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完全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3年畢業的考生,辦理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等有一個日期為2023年的,可視為2023年畢業生)。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八、注意事項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sjkw.jl.gov.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sjkw.jl.gov.cn)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各招聘單位報名、政策咨詢、監督舉報電話詳見附件1中“報名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一欄。
(一)主管部門電話:
0431—88905568(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
(二)人社部門電話:
0431—88690530、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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