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麗江市第一高級中學選調中青年骨干教師7人公告
來源:麗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6-29 14:19:42
麗江市第一高級中學2023年選調中青年骨干教師公告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單位人員調動工作的通知》(麗組通〔2019〕4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麗江市第一高級中學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調中青年骨干教師7名,現將有關選調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人才優先、德才兼備、學用一致,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綜合評定、擇優選調的方式,公開選調中青年骨干教師。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良好的業務素質和敬業奉獻精神,作風正派,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2.身體健康能勝任中學教育教學工作,五官端正,普通話表達能力良好;
3.麗江市范圍內在職在編教師;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研究生持有畢業證和碩士學位證書,本科生持有畢業證和學士學位證書。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確認的學科與報考崗位的學科一致。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其中語文教師二級甲等以上);
6.年齡不超過40周歲(以報名之日計算,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在鄉鎮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 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選調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選調崗位、職數及具體崗位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選調科目及人數根據實際報名情況適當調整。
三、選調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6日
2.報名地點:麗江市一中辦公室
3.聯系方式:焦老師 13988863683
和老師 13988892852
4.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1)《麗江市第一高級中學2023年公開選調中青年骨干教師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職稱證、教學業績相關材料。現場審核原件,留取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根據提交的報名材料和報考者所填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選調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開考比例
選調人數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未達到1:3的,經麗江市第一高級中學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麗江市教育體育局批準后可放寬開考比例。
(四)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通過授課和綜合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面試時長:每個考生授課30分鐘。
3.綜合考察:包含教學業績、師德師風、在校表現等內容。
4.授課滿分100分,綜合考察滿分100分。
面試綜合成績計算:滿分100分,其中授課占60%,綜合考察占40%。
面試綜合成績=授課成績×60%+綜合考察成績×40%。
5.授課成績、綜合考察成績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面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6.如出現面試綜合成績并列時,對并列者加試15分鐘的說課,說課成績100分,并按說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員。
7.面試綜合成績最低控制線為70分。依據考生面試綜合成績70分以上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的考生。
8.考試時間:根據電話通知為準。
9.考試地點:麗江市第一高級中學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擬選調人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從本崗位已完成全部考試環節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學習情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方式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同時查詢違法犯罪等情況,對政治上不合格的或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猥褻、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的考察對象“一票否決”。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按照檔案核查要求進行審核,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考察的考生,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從本崗位已完成全部考試環節的考生中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調動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擬選調公示期間或期滿后至辦理聘用手續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達到考察及體檢條件的人員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全程各科目最多遞補一次:
(一)擬選調人員自愿放棄的;
(二)不符合擬聘用人員條件的。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調動;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六、工作紀律
(一)考生必須服從國家和省、市選調相關政策規定,填寫或提交符合規定并與選調崗位相符的證件,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面試后在后續選調環節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選調單位出具親筆簽名的書面放棄申請。
(四)實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回避規定》執行。選調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五)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各級監督,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七、其他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市直單位人員調動工作的通知》(麗組通〔2019〕43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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