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廊坊市直事業單位招聘256人公告
來源: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7-01 09:54:38
廊坊市202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廊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為滿足我市市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廊坊市2023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市直黨群序列、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組織實施。
二、招聘人數
2023年市直事業單位統一招聘工作人員256名,各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具體崗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廊坊市2023年市直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廊坊市2023年市直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招聘公告》通過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系統發布。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持有《普通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的2023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崗位條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參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四)崗位條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廊坊市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廊坊市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五)對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的要求:
報考人員要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報名和資格復審時應出具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需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無法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使用學歷底限以上的學歷報考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崗位時,若專業名稱與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類”所包含的具體專業名稱一字不差的,視為同一專業。使用學歷底限以上的學歷報考的,如與底限要求的專業屬相關專業,視為符合報考條件。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制定崗位條件,國家對專業歸類有過調整、專業名稱有所變更的,與所設專業屬前后銜接關系的專業,視為同一專業。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3年6月(含)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作為工作經歷計算。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四、報名辦法
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網址和報名時間
報名網址:廊坊市人社局官網(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http://120.211.57.9:82),以下簡稱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
報名時間: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網上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8日12:00。
交費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8日17:00。
應聘人員可于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12:00期間登錄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3年7月7日17:00以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最后2天報名人數比較集中,請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提高報名效率。
開考比例: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網上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用戶,使用用戶名、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崗位選擇、填表和提交審核。用戶名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5.應聘人員“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進入交費程序。考生應及時關注個人的報名狀態,及時修改個人信息、報名崗位或交費。請應聘人員盡量不要選擇最后時刻報名,以免因報考條件不符或填報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審核未過”而錯失改報機會。
6.應聘人員務必牢記報名和交費截止時間,并及時查閱筆試通知了解牢記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筆試時間、資格復審時間、面試時間等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7.報名交費通過網上支付,每人報名考務費100元。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交費成功的應聘人員,請于2023年7月19日9時-7月22日11時登錄廊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
(四)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
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具體流程為:先行報名交費→向規定的郵箱發送審核材料→審核通過→退費。審核材料包括:考生將本人身份證和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拍攝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連同姓名、身份證號、個人聯系方式(手機號碼),在7月28日17:00前,屬黨群序列事業單位的崗位發送至郵箱lfgbyk@163.com,并致電0316-2339518確認;屬政府序列事業單位的崗位發送至郵箱lfsydwgkzp@126.com,并致電0316-2395085確認。經審核符合減免的,報名考務費將于交費結束后15個工作日左右原途徑返還至交費賬戶。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報考綜合類崗位的應聘人員參加綜合類科目筆試;報考醫學類崗位的應聘人員參加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報考教育類崗位的應聘人員參加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
綜合類科目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參考《廊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類科目考試大綱(試行)》。
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包括《醫學專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醫學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參考《廊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醫學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試行)》。
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包括《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教育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參考《廊坊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試行)》。
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為以上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滿分為2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定于7月22日上午,具體時間為:
8:00-9:30 《職業能力測驗》
或《醫學專業能力測驗》
或《教育專業能力測驗》
10:30-12:30 《公共基礎知識》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及相關考試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及資格復審地點可于7月27日登錄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查詢。
4.進入面試人選按崗位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筆試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
1.面試前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的人選于7月31日-8月2日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包括:
(1)按照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符合相應條件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學信網打印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2)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冬奧大學生志愿者、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廊坊部隊隨軍家屬、殘疾人”崗位的人員,要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屬“基層項目人員”的,應與省級業務主管部門掌握的名單一致;
(3)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須提供原工作單位證明或社保繳費證明;
(4)本人為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有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經證件審核,符合資格條件的考生進入面試。發現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按同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其他考生進入資格復審。以上證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
2.打印《面試通知單》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于8月10日-13日登錄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自行下載打印《面試通知單》,面試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8月12日-13日。
4.面試評委組成:面試評委全部聘請域外評委擔任,每個面試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其中主評委1名,評委6名。
5.面試方法:
(1)教育類崗位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每人不超過10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設計教學和實際授課的能力,考生提前10分鐘備考。
(2)綜合類、醫學類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時間每人不超過8分鐘。
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天在考試地點張貼,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試有關要求:報考同一個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考生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每場面試前,每組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組別和抽簽號,不得報姓名,否則取消面試資格。考生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候考室和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于違反面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三)計算考試總成績及確定進入考察考生名單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確定進入考察考生名單: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考試成績,分職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確定考察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考察考生:符合報名條件、參加省級以上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大學生村醫”等基層志愿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等次為合格以上的報考人員,學歷高的人員進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
六、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
8月16日,在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公布考生考試總成績及進入考察考生名單。考察時間為8月17日-22日。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入職前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發現有犯罪記錄的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
(二)體檢
8月23日,在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公布進入體檢考生名單及注意事項。
8月25日,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組織對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集中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公示和聘用
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廊坊市人社局官網(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系統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由于各種原因,在考察、體檢、公示過程中形成的缺額,可以分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的不能遞補。
特別提示:
1.凡報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2.公告發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規定,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發生變化的,將另行公告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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