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新明街道辦事處招聘經濟普查輔崗人員3人公告
新明街道辦事處關于公開招聘經濟普查輔崗人員的公告
根據高新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崗人員3名,協助開展經濟普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用公開報名、擇優錄用的辦法公開。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經歷等要求;
(五)具有統計專業技術職稱或統計調查相關工作經驗的,能夠聽懂寧波方言的優先考慮;
(六)年齡、學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
三、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資格條件 |
經濟普查 |
3 |
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有統計工作經歷的優先。 |
四、工作期限
聘用期限為一年。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和簡歷篩選、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綜合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7月7日上午8:30至7月18日下午17:00,符合條件者需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word電子版和簽名掃描版)、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證明材料及其掃描件,以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張,發送至郵箱mycroftxu@163.com。
網上報名不在規定時間范圍內的,視作無效。應聘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審核的,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和簡歷篩選
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按公布的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和簡歷篩選。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不足1:5(包含1:5)的,資格初審通過者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招聘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超過1:5的,對資格初審通過者進行簡歷篩選,按照1:5的比例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以電話或短信通知為準,地點為新明街道辦事處213會議室(丁香路116號)。
應聘人員須攜帶已填寫好的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等有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1張。
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同自動放棄。通過資格復審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的,不得參加面試。
(四)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五)體檢
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六)綜合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綜合考核,街道黨工委按照面試、體檢、考核等情況討論確定擬錄用人員。
(七)公示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寧波高新區網站(www.nbhtz.gov.cn)上公示3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自動放棄或確有問題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如出現無合適對象情況,允許招聘不足或空缺。
聯系電話:0574—87902956
新明街道辦事處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