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1180人公告
來源: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7-05 14:26:17
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公告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為深入推進人才強國、人才強市戰略,推動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百萬人才聚溫州”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優化企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開展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引進對象
1.全國普通高校和國(境)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
2.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點建設本科院校和5所省、部市共建共商高校(附件2)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3.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學榜單排名前500位高校(附件3)的碩士研究生;
4.軟科中國醫藥類大學排名前30位高校(附件4)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限報考衛技類崗位);
5.軟科中國體育類大學排名前10位高校(附件5)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限報考體育類崗位)。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攻讀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畢業生和自2018年1月1日以后通過引進方式錄用到我市(包括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人員均不列入招引范圍。但應聘領軍企業崗位的不受學校范圍和上述條件限制。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為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國內高校2023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博士研究生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位。國(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碩士研究生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包含各學歷層次);
7.與引進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情形。
二、引進單位及具體崗位要求
1.本次共有102家企事業單位計劃招引1180人,其中事業單位38家485人,國有企業2 家2人,領軍企業62家693人。引進單位和具體崗位要求詳見《溫州市事業單位招引優秀碩博人才需求表》(附件6)、《溫州市國有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需求表》(附件7)、《溫州市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需求表》(附件8)。
2.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引進崗位的專業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進行審查認定。上述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似的,由應聘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證明資料,引進單位應本著“相近、相似”和“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條件審核。
三、引進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7月5日9時-7月20日17時
2.報名方式:登錄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wzhrss.gov.cn)首頁“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專欄”,在網上提交“應聘溫州市事業單位(領軍企業)個人信息表”(附件9)及相關佐證材料(包括身份證、二寸免冠電子照片、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外的還需學歷學位認證書〉、在校期間獲得榮譽和獎勵證書、大學英語水平等級證書、發表的論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證明等)。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崗位學歷層次要求為碩士研究生或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報名。
(二)資格審核
引進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7月21日前完成資格審核。
(三)面談和綜合比選
初審通過者須攜帶網上提交的相關材料及引進單位所需材料原件參加面談。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談的(另行通知),視作自動放棄。面談內容由引進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研究確定。面談結束后,根據面談情況,一般按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擇優確定下一環節考試、考核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下一環節考核方案與報名對象基本情況須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核,理由不充分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8月10日前完成面談和綜合比選。
(四)考試、考核
引進單位可根據崗位需求特點制定考試、考核方案,方案須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方可組織實施。考試、考核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70分,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根據考試、考核成績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考試、考核成績相同,根據面談情況擇優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引進單位組織實施。入圍體檢人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專欄”分批公布。擬錄用人員如屬在職人員,須在體檢之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參加本次報考的書面意見,逾期視為放棄。
引進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進行綜合考察。
如有在體檢、考察階段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引進單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超期不再遞補。
(六)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錄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擬錄用人員未能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認證書)的,或未按與引進單位約定的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事業單位、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工作不向應聘對象收取任何費用。
2.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工作,可參照上述程序執行,也可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
3.凡是符合條件且接到用人單位通知來溫州面談的應聘人員,路費補貼由用人單位參照以下補貼標準或按不低于以下標準直接支付:市外省內的300元,省外但在同一地理分區的500元,跨地理分區的1000元。如屬從國外直接來溫應聘的人員,按其國內家庭所在地為出發地參照上述標準支付。
領軍企業相約考生來溫面談的,相關費用自行與應聘對象約定。
4.凡是符合條件且接到用人單位通知來溫州面談的應聘人員,入住我市大學生驛站的,給予提供一次性最長15天的優惠住宿服務,每人每天減免房費120元。申請方式:登錄溫州市產業政策獎勵兌現系統(reward.wenzhou.gov.cn)搜索“驛站入住”,聯系電話:0577-88308099。
5.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溫州市事業單位和領軍企業招引優秀碩博人才專欄”是發布招錄相關信息的主渠道。
6.應聘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7.各用人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本單位招引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
8.咨詢電話
(1)崗位及專業信息請咨詢各用人單位。
(2)招引工作咨詢電話:0577-89090125,89090123。
(3)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7-88853190,13616614180。
9.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和溫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市委人才辦)
中共溫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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