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藝術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5人公告(一)
來源: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07-06 10:10:48
安徽藝術學院2023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一)
為做好2023年安徽藝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招聘5名專任教師,均納入事業編制,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安徽藝術學院2023年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計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身心健康,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高層次人才招聘崗位表中的 “35周歲以下”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生需在2023年7月30日之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簡歷投遞,截止日期為2023年10月31日,期間崗位招滿即止。符合條件的人員將應聘申請表、學歷學位證明、學術成果證明及代表作等材料掃描件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ahysxyrsc@ahua.edu.cn),發送郵件主題格式:2023年高層次人才+姓名+應聘專業+學歷學位。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照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一步參加考核的應聘人員。
(三)資格驗證
來校參加考核的人員,請務必攜帶以下材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職稱證書、榮譽稱號證書等材料(以上材料均為原件),進行資格驗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考核資格。
(四)綜合考核
學校組織考核組進行綜合考核,考核采取試講、面試和學術評價相結合。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心理健康狀況和教學科研能力水平、綜合素質和勝任應聘崗位的能力等。
(五)成績合成
應聘人員考核最終成績按照試講40%、面試40%、學術評價20%的規則計算得出。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七)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事處通知擬聘人員到校辦理聘用協議簽訂等相關手續。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對錄用人員進行崗位統籌分配,對于不服從分配、管理和使用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本公告由安徽藝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51-64400186(紀委辦)
政策咨詢電話:0551-64400140(人事處)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藝術學院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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