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東揭陽市檢察機關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19人公告
來源: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7-06 10:59:17
2023年揭陽市檢察機關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公告
為加強我市檢察機關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隊伍建設,滿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粵政發[2015]10號)等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揭陽市檢察機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勞動合同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揭陽市人民檢察院勞動合同制書記員10名、普寧市人民檢察院勞動合同制書記員5名、揭西縣人民檢察院勞動合同制書記員4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報考勞動合同制書記員的基本資格條件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司法輔助人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法律專業優先(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
6.熟悉電腦操作及辦公軟件的應用;
7.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8.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即199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二)各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
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考并不予聘用;已經聘用的,一經發現,即予解除勞動合同: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
(一)崗位查詢
報名人員下載《崗位表》查看招聘崗位相關信息。如需咨詢《崗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崗位表》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招聘單位聯系。
(二)報名流程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7月8日9:00-7月12日17:00。報名步驟如下:
1.報考注冊。報考者登錄https://bm.gd-pa.cn/wsbm/index(太亞人事考試報名系統),選擇“2023年揭陽市檢察機關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批次,用本人手機號進行注冊,設置個人密碼,在注冊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注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其負完全責任。報名人員通過報名系統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以下)。用戶名和個人密碼是查詢資格初審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依據,請報名人員務必牢記。
2.填報崗位。報名人員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名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上傳申請材料。報名人員填報崗位后,需上傳的申請材料:
(1)學歷材料。崗位要求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獲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同時還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PDF)。
(2)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內地居民身份證正反面(PDF)。
(3)相關資格證書。崗位要求相對應的資格證書。
4.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人員請于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更改和提交申請資料;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重新提交申請材料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結果為“退回補充資料”的報名人員,應根據報考部門要求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并重新選擇原崗位報名。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招聘單位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資格。
5.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7月13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3年7月17日10:00后,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聘用資格。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
四、考試
(一)筆試
1.科目與內容。采取閉卷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后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報考者可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對象按照崗位聘用人數1:3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原件2份(需本人簽名確認);
2.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以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審查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考生須在相關證件復印件上寫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內容與原件相符”字樣和姓名、日期。
另需其他材料的,招聘單位應提前通知報名人員準備。
資格復審合格的,方能列為面試對象。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從報考相同崗位、且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審核對象。遞補對象如在規定時間內聯系不上的,視為放棄遞補資格。
(三)面試
面試計劃在筆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完成,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在參加面試之前,擇期組織考生進行對機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計算機操作水平,重點測試打字速度。對機考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合格者方能進入面試環節。對機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請留意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的公告。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和形象舉止儀態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請留意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的公告。
面試工作結束后,將在報名系統發布面試成績,報名人員可登錄網站查詢。
五、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合格分數線劃定為60分。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面試成績都相同,同時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二)體檢
參加體檢人員集中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負責。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體檢資格者,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三)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信用狀況、主要社會關系、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六、公示、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一)公示
各招聘單位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檢察院集中在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廣東省揭陽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和“揭陽檢察”微信公眾號等網絡渠道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對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初次聘用期限為三年,聘用期限屆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續簽聘用合同,續簽期限另行規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續簽資格。
七、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可在上一環節成績合格的報考者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1.報考者在下一考試環節,或體檢、考察、聘用、試用期等環節棄權退出的;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4.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考試綜合成績自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啟動前有效。對于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或者因在職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減員產生崗位空缺的,各招聘單位可以從此次招聘綜合成績合格者當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遞補聘用,同一崗位沒有遞補人選的,可以跨崗位遞補。
八、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工資福利(含“五險一金”)按照同級政府關于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政策執行。
九、紀律要求
為了維護公開招聘工作秩序,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招聘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并將有關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
各有關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招聘的各個環節,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和社會監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務回避有關規定,凡有違反法律法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問題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十、附則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自愿誠信報名,報考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由揭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招聘崗位的咨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報名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在工作時間撥打以下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663-8238415
技術咨詢電話:0663-8233640
監督電話:0663-8238455、0663-8238537
揭陽市人民檢察院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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