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廣西梧州市藤縣公安局招聘輔警100人公告
藤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公安隊伍建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藤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共設5個輔警職位類別,擬招聘100人。職位信息詳見《藤縣公安局2023年第二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
主義制度;
3.應聘年齡為年滿18周歲以上, 35周歲及以下(年齡截止時間2023年7月14日);
4.梧州市(生源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曾在本局從事輔警工作離職的;
3.因吸毒、嫖娼、賭博、酒駕受到行政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其他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
三、報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過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電話、傳真等其他方式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類別。
(一)報名時間
2023年7月6日至7月14日(每個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二)報名地點
藤縣公安局政工室(辦公大樓一樓),地址:藤縣藤州鎮繡江路77號。
(三)報名材料
1.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明)、戶口簿(戶主及本人頁,非梧州戶口需提供居住證)、駕駛證、技術資格證、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藍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到報名點現場報名。
2.可自行在網上下載填寫或現場填寫《藤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要求如實填報,如發現弄虛作假,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已經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考試和面試。考生憑身份證準時參加各項考試。
(一)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進入筆試人選。筆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內容包含時事政治、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礎知識等相關知識,筆試范圍見附件3。
筆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能考試
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考試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情況的,同時進入體能考試;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考試。體能考試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縱跳摸高的考試次數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的考試次數不超過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的考試次數為1次。體能考試項目評分標準依據《藤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考試項目、標準和規則(試行)》(附件4)執行。體能考試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
體能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體能考試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開展。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和運用
(一)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招聘單位出現崗位空缺,考生同意由招聘單位調整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可作為候錄庫人選,招聘單位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組織考生政治考察和體檢后確認合格后直接補錄。
(二)考生考試總成績和體能考試成績在一年內有效。如在總成績有效期內用人單位再組織招聘的,考生可向招聘部門書面提出申請免予考試直接使用該考試成績,也可重新參加考試獲得新成績,以最新考試成績為最終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政審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政審人選。
(一)體檢
體檢參考公務員體檢標準,依據《藤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附件5)執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察政審
由藤縣公安局對考生開展政治考察工作。
政治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額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經筆試、體能考試、面試、體檢合格及考察政審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藤縣人才網、局內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員一律實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員待遇:
1.輔警試用期間月工資待遇為2300元(不含個人負擔的五險部分)。試用期滿后,根據《藤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進行調整。
2.工作期間統一配發輔警服裝。
3.工作滿一年后享受帶薪年休假、年度體檢等相關福利待遇。
九、相關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
(二)應聘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凡因個人原因,不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各考試環節的,視作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身份證是參加各考試環節需要出示的證件,請妥善保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
(四)請考生提前熟悉體能考試、筆試、面試地點及時間,了解交通和天氣等情況,合理安排出行,務必預留足夠時間,提前到達指定地點報到和等候,以免延誤。
(五)報名咨詢電話:0774-7271608(藤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藤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本公告由藤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 附件1. 藤縣公安局2023年度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計劃表.xlsx
3. 附件3.藤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考試復習范圍.doc
4. 附件4.藤縣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考試項目、標準和規則(試行).doc
5. 附件5.藤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試行).doc
藤縣公安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