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株洲市天元區招聘教師公告
株洲市天元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5個,招聘計劃8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年齡在35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天元區原“民轉公”學校工作2年及以上且現在仍在天元區原“民轉公”學校工作,年齡可放寬至40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因違規補課等違反師德師風、職業道德被查處的處分期未滿人員;
6.參加天元區教師招聘考試擬聘用后放棄、新聘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消聘用資格未滿2年的人員(指2021年、2022年);
7.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不含2023屆)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在職研究生除外);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名。
招聘對象:符合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
五、招聘程序及有關事項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及公開招聘優秀教師招聘工作按發布信息→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上微型課)→術科測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招聘各個環節的相關信息將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13日9∶00至2023年7月15 日17∶00。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請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址https://www.cndcpta.com/newsinfo/6128722.html,進入“株洲市天元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按要求填報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招聘條件以公告為準。
3.相關要求
(1)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誠信報考,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并對自己的填報負責。報名與參加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本次招聘專業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4)音樂、體育有主修要求的需提供“成績單”或獲獎證書等能證明主修專業的相關資料。
(5)應聘人員學歷應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2023屆高校畢業生應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根據考生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查。請考生在2023年7月13 日9∶00時—7月16日17∶00時期間注意及時查詢本人資格的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后,考生不得改報崗位;資格初審未通過,考生對有誤的信息進行修正,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誤、缺失或上傳圖片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無法辨認等影響資格審核結果,不及時查詢初審結果造成不能正常參考等情況,由考生個人承擔責任。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四)網上繳費
1.為保證參考率,本次招聘考試實行網絡繳費。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考生,必須在2023年7月17 日00∶00時至7月18日24∶00時期間登錄報名系統繳納考務費(100元/人)。繳費成功即報名成功。未在規定時間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務費不予退還。
2.減免考務費的情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低保證》或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可到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人事政工股(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院內天元區教育局辦公樓1樓115辦公室)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時間為7月24 日 (周一 )9∶00-12∶00,14∶30-18∶00。考生在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需先繳納考務費,經審核符合減免考務費條件的,再辦理退費手續。
3.筆試開考比例。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開招聘優秀教師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未達到相應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五)打印準考證
經網上繳費報名成功者方可打印準考證。請考生于2023年7月20日-21 日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和繳費狀態,自行打印準考證。不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和繳費狀態或不及時打印準考證造成不能正常參考等情況,由考生個人承擔責任。準考證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試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每個環節必須提供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六)筆試
1.參加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筆試時量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包含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基礎理論、方法及實踐應用分析等。
2.具體安排
時間與地點:見準考證。
要求:參加筆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遺失的僅限臨時身份證或貼有照片并加蓋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戶籍證明可使用。因手機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電子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參照公務員考試相關規定,原則上不接受個人查分。
(七)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低于1:3達到開考比例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若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參加面試的人員為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下列資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提前將復印件按序號的順序整理好):
①《株洲市天元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②有效身份證;③學歷證(2023屆畢業生需上傳填寫完整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學信網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考音、體教師崗位有主修專業要求的,還需提供“成績表”或獲獎證書等能證明主修專業的相關資料;④學位證(報考中學崗位需提供);⑤教師資格證(如暫不能提供,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合格證明(NTCE)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原件并提交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的承諾書(模板見附件3));⑥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3.考生應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且影響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結果為不合格。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資格。
4.對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導致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八)面試
1.面試的安排:面試的時間與地點見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的信息通知。
2.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采取上微型課形式進行。上微型課時量為8分鐘,備課時長為15分鐘。上微型課成績滿分為100分。凡面試成績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統計總成績,不進入下個環節。
(九)術科測試
1.術科測試時間與地點見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的信息通知。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音樂、體育崗位面試成績高于或等于80分的考生參加。
3.術科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十)總成績確定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總成績(音、體教師)=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術科測試成績×20%
筆試、面試、術科測試(音、體教師)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十一)體檢與考察
1.體檢
①各招聘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對象(排名末位并列的考生,加試答辯,以加試答辯成績高者進入)。
②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考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經醫院確認已受孕的體檢對象保留體檢資格。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
①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信函電函、走訪調查、座談、查閱資料、政審等形式進行,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身體心理、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②初審和復審時未提供教師資格證,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師資格證;2023屆應屆畢業生在初審和復審時未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考察資格。
3.遞補
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十二)公示與聘用
1.根據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株洲市天元區政府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人社部門審定。公示期間放棄,或被舉報查實為不合格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2.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和招聘崗位統一分配到學校。聘用人員如不服從分配,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3.新聘用教師統一入編。由用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崗位設置要求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崗位等級待參加所安排單位的崗位競聘后確定,若對應崗位職數無空缺,則高職低聘。初次就業者,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者,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被聘用教師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含試用期)。
六、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安排、通知、結果公布和公示,均通過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行棄權。同時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2.上微型課內容為報考崗位相應的統編教材。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八、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8665200(胡老師、艾老師、王老師)
咨詢時間:星期一 —— 星期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地址:株洲市天元區株洲大道北1號高新大廈(天元區政府辦公大樓一樓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0731-28665065 天元區紀委監委 0731-28665957 天元區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天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株洲市天元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附件2 株洲市天元區2023年第三批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
株洲市天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天元區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