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州屬衛生健康單位選調7人公告
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7-10 10:44:08
楚雄州衛生健康委關于2023年州屬衛生健康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楚雄州州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精神,經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楚雄州衛生健康委所屬衛生健康單位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人數及崗位
2023年楚雄州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共公開選調7名編制內工作人員,其中,楚雄州中醫醫院4名、楚雄州精神病醫院(州第二人民醫院)2名、楚雄州婦幼保健院1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楚雄州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范圍
面向全省在職在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工作實績突出;
2.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人員身份、工作年限和崗位等條件符合調動相關規定,所在單位、所在地主管部門、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選調崗位設置的其他條件。工作經歷以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工作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調動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條件按以下解釋認定
1.年齡認定。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40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45周歲及以下指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50周歲及以下指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員(均含6月1日)。
2.學歷認定。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查詢驗證信息,或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信息為準。
四、公開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發布公告,向社會公布選調單位和崗位、選調范圍和人數、報名資格條件和選調程序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等。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7日—7月20日。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每人限報1個崗位,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格式文檔,傳至報考崗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以“崗位名稱+姓名”方式命名。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3.報名需要報送以下材料:
(1)《楚雄州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小1寸白色底板彩色近期標準證件照電子版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畢業證、學位證;
(5)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執業醫師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
(6)本人近三年考核登記表。
(三)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規定的范圍、學歷和專業等資格條件及其他要求。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信息,提供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工作全過程。
(四)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所報崗位對應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相關知識和專業專業實踐技能等。超聲、病理、急診、麻醉等緊缺急需專業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設置筆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后續環節,其他崗位按規定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計劃選調人數達到3:1方能開考。
(五)面試。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按照選調崗位與面試人選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合作意識、崗位認知度、求職動機、舉止儀表等方面。面試考官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選調崗位專業確定,原則上由5—7人組成。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滿分100分。)從高到低順序與選調崗位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進入后續環節。綜合成績低于70分不得進入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由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到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不得進入后續環節。
(七)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查閱資料檔案等方式,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若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不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的,取消考察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八)確定擬選調人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綜合研究,提請楚雄州衛生健康委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
(九)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楚雄州衛生健康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調動和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選調人員崗位聘用由選調單位根據空崗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其中,楚雄州中醫醫院、楚雄州婦幼保健院選調人員在原單位聘用在副高級以上崗位的,選調后聘用為下一級職稱的最高級崗位,選調人員有中級職稱聘用在十級崗位,有初級職稱聘用在十二級崗位。楚雄州精神病醫院選調人員不論取得職稱等級,均聘用為十二級崗位。如有勞動人事關系糾紛,取消選調資格。
五、紀律要求
(一)楚雄州衛生健康委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組織實施公開選調工作,楚雄州紀委州監委駐州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進行全程監督。
(二)嚴格執行選調程序要求,規范組織開展選調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參與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干部人事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將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選調單位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培訓班。
(三)選調人員所在單位不得無故阻止符合選調條件人員參加公開選調,報名參加選調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等過程中,若有違反選調紀律、弄虛作假、惡意干擾選調工作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將其記錄在案,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報考人員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參加考試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0878—3389387(楚雄州衛生健康委);
監督電話:0878—3389685(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8—3389651(楚雄州紀委州監委駐州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
楚雄彝族自治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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