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招聘3人公告
來源: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3-07-12 14:06:43
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法律法規,根據工作需要,經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云南省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云南省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公開招聘人員3名
以上1家單位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
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附件1)。報名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級職稱的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3年7月17日。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2023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公開招聘統一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網址:http://yngd.yn.gov.cn/)進行網絡報名。
(一)報名方式
此次公開招聘不接受現場、短信或來電報名。應聘人員可登錄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按以下流程進行報名:
登錄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網址:http://yngd.yn.gov.cn/)→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注冊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顏、濾鏡等功能拍照上傳)→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報名信息并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
注:電子證件照為JPG或JPEG格式,照片寬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藍底或白底均可。
(二)時間安排
1.提交報名申請時間: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8:00;
2.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18:00;
3.網上交費時間:
2023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24:00;
4.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7月25日9:00至27日10:30;
7.筆試時間:
2023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
09:00-10:00 公共基礎知識
10:00-11:30 專業能力測試
考試采取連續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負責,采用計算機和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有專業要求的崗位由招聘單位進行人工審核,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在24小時內完成審核。應聘人員可同步查詢初審結果。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3年7月20日24:00前完成交費。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50元/每科收取。
2.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7月27日10:30前登陸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網址:http://yngd.yn.gov.cn/)打印準考證。
(五)招聘計劃裁減
每個崗位的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不低于3:1方能開考。
招聘崗位為緊缺急需崗位,繳費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未達到3:1的,降低開考比例或等額開考。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7月23日前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官方網站進行公布。報名崗位被裁減的考生,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從原繳費渠道退還報名費用。
(六)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應聘人員個人電子照片確認上傳后無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進入考場、無法通過資格審查等問題的,后果自負。
4.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5.應聘人員報名確認后,其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6.繳費完成即視為報名成功,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7.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免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2023年8月7日前,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網址:http://yngd.yn.gov.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公布。成績公布后3日內接受應聘人員分數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申請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筆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進行《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能力測試》考試,總分2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專業能力測試》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資格復審
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如出現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時按人數比例進入資格復審,末位并列時末位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免筆試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仍未達到比例的,降低比例或等額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保持電話暢通。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保持電話暢通。
2.面試比例及要求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不再進行遞補,降低比例或等額進行面試,所有面試的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70分。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
(四)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相加得出綜合成績,免筆試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五)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和云南省國防動員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組織開展考察工作,可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作為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資格,按照綜合成績分數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按照綜合成績分數由高至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網址:http://yngd.yn.gov.cn/)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內人員管理,執行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工資有關政策規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構成履職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網址http://yngd.yn.gov.cn/)面向社會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門戶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考教育部目錄,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基礎上,增補近年來批準增設、列入目錄的專業,于2023年4月整理)、《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五)未盡事宜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負責解釋。
(一)咨詢電話:0871-63995381、63995276;
(二)監督電話:0871-63995276;
(三)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871-63630349;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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