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攀枝花米易縣招聘中小學教師47人公告
來源:米易縣人民政府
2023-07-13 10:52:29
米易縣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四川省人事廳 四川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的通知》(川人發〔2006〕9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發〔2011〕36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中共四川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發〔2017〕24號文)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批準,擬面向社會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4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米易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miyi.gov.cn)發布)。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具體招聘單位及名額詳見《米易縣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應往屆畢業生。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并憑證書原件辦理聘用手續。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本科及以上學歷考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教師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有關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5.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具體條件(詳見《崗位表》)。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一致。報考考生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須與所報考崗位“學歷要求”、“學位要求”和“專業要求”三欄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況之一的,經審核通過后,也可報考:
(1)報考考生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專業更名導致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名稱不同,但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由報考考生自行提供依據);
(2)報考考生因所在院校開設專業名稱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但經所在院校書面證明確屬同一專業的可報名。
(3)留學人員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但與招聘專業學習內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報考者須提供國內相關高校或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一致性證明)。
7.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尚處于試用期內或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當日)。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務)處分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雙向選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采取網絡及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18時 網絡報名:發送至29449752@qq.com
(2)現場報名
2023年7月21日—7月27日9:00—12:00,15:00—18:00(周六、周日除外),地點: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411室(米易縣攀蓮鎮府城路86號)。
2.報名材料準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現場報名:(1)《米易縣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2)1份(張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4)應屆生需提供學籍證明或畢業生推薦表、學信網學籍查詢證明材料;(5)公費師范生需提供培養協議書。(6)在編在崗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7)具有中小學一級及以上教師任職資格的考生需提供任職資格文件或職稱證書。
應聘者應將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
網絡報名:將報名表以及除報名表外的佐證材料掃描后發到指定郵箱(請勿重復報名)。
資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同步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核招聘。網絡報名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再進行現場審核。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三)考核
采取現場考核形式進行考核招聘,考核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內容主要為舉止儀容儀表、專業素養及特長能力和基本素質等方面。同時對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四)體檢人員確定
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環節。招聘崗位形成競爭的,按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總成績相同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統籌組織加試,擇優等額確定意向人選。招聘崗位未形成競爭的,意向人選的考核總成績不低于80分。出現棄權者,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共同究確定是否遞補進入體檢人員。
擬聘人選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額。
(五)體檢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共同究確定。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生活作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表現、評價較差,心理偏激以及嚴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察中取消聘用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共同究確定是否遞補人員。
(七)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面向社會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
1.經考核、體檢并經公示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并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勞動人事關系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后,憑證書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2.同一招聘崗位有多個用人單位的,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用人單位。
3.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責任自負。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4.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服務期管理,在米易縣最低服務期6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米易縣。
五、紀律監督
本次考聘工作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監督。考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要求,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紀檢、監察人員對考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如有違紀情況發生,經查實,將取消考生聘用資格,對違紀的引進工作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六、特別提示
請報考者確保通訊信息準確、通訊暢通,通訊信息變更后,應主動及時告知招聘部門。因報考者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接收相關信息的,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監督舉報電話:
米易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和體育局紀檢組:0812—3999736
咨詢電話: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2—8113071
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0812—3999732、3999757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米易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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