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國動辦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市國動辦同意,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是寧波市國防動員辦公室下屬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于正處級。主要承擔:人防工程及設備設施技術咨詢服務和業務培訓,國防動員與人民防空發展研究、調查統計,人防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行政輔助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別 |
人數 |
崗位 職責 |
招聘專業及 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 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
初級專業技術人員 |
專業 技術 |
1 |
人防工程及設備設施技術咨詢服務和業務培訓,國防動員與人民防空發展研究、調查統計,人防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行政輔助等工作。 |
專業范圍(二級學科名稱):數量經濟學專業、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專業。 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
面向全國 |
年齡35周歲以下。 |
注:1.年齡、工作經歷(全職工作經歷)的計算和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均截止為公告發布之日。2.歷屆生須已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3.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報名,但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4年2月29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3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1日9時至7月24日16時。
2.報名方法: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職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3.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7月25日9時至7月26日16時。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初審期間不對考生開放系統。
4.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7月27日9時至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
5.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7月28日9時至8月1日16時。
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報考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6.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8月10日9時至8月13日14時。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和必須具備的相關專業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考試初定8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屆時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網站(rfb.ningbo.gov.cn)公布。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面試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須到所在地戶證中心開具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和參加資格復審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并參加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入圍名額不替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520236
寧波市國防動員辦公室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