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湘潭市市直學校人才引進28人公告
2023年湘潭市市直學校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實施“三高四新”戰略,貫徹落實《蓮城人才行動計劃》《湘潭市市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和《湘潭市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快教育人才聚集,推動湘潭教育高質量發展,現就2023年湘潭市市直學校人才引進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范圍
本次計劃設置28個崗位用于引進研究生。招聘單位及引進崗位見附件1。
【特別提示】2023年湘潭市市直學校人才引進筆試考試與2023年湘潭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試將在同一天進行,請勿重復報考。
二、人才引進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7月22日至2005年7月22日期間出生)。
2.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
(5)因違反師德師風、職業道德被查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6)湘潭行政區域范圍內(含縣市區、園區)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7)在湘潭行政區域范圍內(含縣市區、園區)的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退未滿一年的原編制內工作人員;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3.有關報考條件說明
(1)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考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湘潭市市直學校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相關材料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應與報考崗位名稱或專業要求相符。
(2)報考人員的學歷、教師資格證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會計教學A,中職園藝、園林教學崗位除外)
(3)高校畢業生是指2021、2022、2023屆未落實工作單位(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入編)的高校畢業生。
三、人才引進信息發布
引進人才公告、報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的具體安排、擬聘用人員公示等引進人才過程信息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發布。引進人才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招考資訊欄目發布。
四、人才引進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和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人才引進公告及擬聘用公示;報名、筆試、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面試、體檢、考察等中間過程公告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7月25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湘潭市教育局官網報名。
3.報名要求
(1)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請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并在網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期免冠25×35mm電子證件照片(jpg/jpeg格式,100KB以下)。如上傳照片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
(2)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
(3)請報考人員謹慎選擇報考崗位,報考崗位確認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4)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湘潭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的相關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筆試、面試公告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責任由報名者承擔。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本次人才引進一般不進行筆試。當引進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10(含)以上,需進行筆試;引進崗位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未達到1:10時,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兩部分,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為筆試總成績(均為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下同)。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內容主要涵蓋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心理學和新課程改革等相關內容。筆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
3.筆試時間。筆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四)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對象。面試前進行集中資格初審。進行筆試的崗位,按照引進崗位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初審)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初審對象。有資格初審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入圍末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初審)。未進行筆試的崗位,所有報考人員均為資格初審對象。
2.資格初審時間。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務必仔細閱讀崗位條件,結合崗位要求,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必須對所提交的信息負責。資格初審在面試前進行,由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各用人學校實施。具體要求等另行公告。
3.資格初審內容。資格初審主要查驗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生、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報考人員需攜帶上述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人才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2.面試對象為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面試公告發布后,面試對象不再遞補。
3.面試為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體育、信息技術崗位還需進行專業能力展示(試教和專業能力展示按4∶6的比例合成面試總成績)。崗位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為80分。
4.筆試、面試成績按4∶6合成為最終總成績。所有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六)綜合成績和排名
筆試開考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未進行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成績相同的,筆試的專業知識考試成績高者入圍。未進行筆試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時,試教成績高者入圍。
(七)體檢
體檢對象以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由個人承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選者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不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各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湘潭市教育局調閱考察人選的人事檔案,核查證件證書證明,審查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
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由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按報考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九)公示與聘用
1.確定擬引進人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引進人才。
2.公示。對擬引進人才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網、湘潭市人社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公示發布之后,不再遞補。
3.辦理人事聘任手續。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引進人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引進單位按照程序辦理人事聘用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崗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人才引進紀律要求
1.引進人才實行回避制度。人才引進單位負責人和引進工作人員在組織引進或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屬于《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引進公正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2.引進人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3.對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引進工作人員在人才引進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5 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聯系方式
湘潭市教育局政策咨詢電話:0731-55512988
湘潭市人社局政策咨詢電話:0731-58626298
湘潭市教育局監督舉報電話:0731-55512987
技術咨詢電話:0731-58615602
咨詢和舉報電話限工作日使用。
湘潭市教育局
2023月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