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招聘公告
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成立于2004年,為公益一類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轉運工作,直接為中心城區(含袁州區)110萬人口提供院前急救服務和院間轉運服務。根據《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和《宜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制人員2名,現將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醫療衛生職業、醫德醫風高尚,無犯罪記錄及不良嗜好。
2.能吃苦耐勞,具有團隊協作、奉獻精神,服從單位工作安排及調配,具有較強的責任心。
3.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名資格: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6.違法社會道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7.法律法規或有關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崗位需求
1.急救護士1名,年齡: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護士執業證和護士資格證,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2.急救車駕駛員1名,男性,年齡: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學歷,具有B1(含B1)以上駕照。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發布信息→報名(含資格審查)→面試+技能操作→體檢→公示→試用→正式聘用。
四、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地點: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秘書科(辦公樓四樓)
(三)聯系人:黃莎 電話:15179586683
辦公電話:0795-3570021 郵箱:jxyc_120@126.com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個人簡歷和近期一寸照片兩張;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專業技術資格和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學信網打印的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其他工作經歷證明和相關證書。
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名結束后按照招聘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市急救中心秘書科負責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資格審查通過的人員、單位將組織面試和技能操作。
五、招聘辦法
招聘考試采取面試和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及技能操作各占總成績的50%,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進入體檢程序(體檢費用自理),由于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名額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情況一律不予遞補,體檢完成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按規定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試用期3個月,考核合格予以錄用,考核不合格不予錄用。
六、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名單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有異議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七、聘用
1.聘用后,享受編外聘用制人員相應崗位待遇。
2.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者,不再簽訂勞務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3.聘用人員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八、筆試、面試、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秘書科組織實施,紀委辦公室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十、最終解釋權歸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
宜春市緊急救援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