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懷化辰溪縣城區學校遴選教師163人公告
2023年辰溪縣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公告
為確保城區學校今年秋季學期順利開學,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以及我縣公開招聘、遴選人員的相關規定,經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決定面向本縣農村學校、幼兒園公開遴選一批教師,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辰溪縣公開遴選城區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育局,全面負責遴選工作的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遴選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的原則,注重綜合能力素質與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遴選計劃及范圍
(一)遴選計劃見附件1。
(二)遴選范圍:辰溪縣農村學校、農村公辦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同一學校同一學段同一學科遴選不超過2人。
四、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敬業,樂于奉獻。
2.具有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政治素養、職業道德、學識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很好適應報考崗位工作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公開招聘教師服務期限未滿五年的;②2021年8月以后參加工作的公費定向培養教師;③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④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⑤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⑥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二)崗位條件
1.年齡要求:初中教師崗位要求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小學教師崗位要求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幼兒教師崗位要求35周歲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初中教師崗位須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崗位須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須大專及以上學歷。
3.專業要求:①所學專業或所任教學科與所報崗位一致或相近(查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表)。②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幼兒教師崗位須持幼兒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學科與所報學科不作限制。
五、遴選程序
采取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選崗及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準考證領取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位報名者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報名時僅確定學段學科,不定學校)。
2.報名時間及地點:2023年7月24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報名地點設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
3.報名需提供的材料(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報名之日):
(1)2023年辰溪縣城區學校公開遴選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學校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6)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若有必要則需提供)。
4.準考證領取時間:2023年8月3日-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領取地點設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筆試準考證同面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保管好)
(二)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將嚴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資格審核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選資格。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2023年8月5日上午9:00-11:00,地點設縣思源實驗學校。
2.筆試不設開考比例,設最低合格線為60分,筆試分數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3.筆試內容及分值:學科專業知識+公共知識(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分值100分,其中學科專業知識占80%、公共知識占20%。
4.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辰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同一崗位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則按學科專業知識得分進行排名;若學科專業知識得分相同,則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數量與崗位設置計劃人數比例為2:1;筆試人數未超過遴選計劃數的,則全部進入面試(須達到筆試最低合格線)。
2.面試時間地點:2023年8月12日上午8:00開始(考生7:30入場),地點設縣思源實驗學校。
3.面試形式:初中和小學教師崗位面試為片段教學,時間6分鐘,教具自備;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師面試為片段教學+才藝展示,時間為10分鐘(才藝展示時間為4分鐘),音樂、體育、美術教師崗位才藝展示內容自選,幼兒教師才藝展示內容在幼師五項基本技能中自選一項,考點提供鋼琴和畫紙,其余材料、器材自備。
4.面試教材:初中學科面試內容為八年級現行教材(化學為九年級現行教材);小學學科面試內容為五年級現行教材;幼師面試教材為現行公辦幼兒園教材。
5.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平均分為面試得分,得分保留兩位小數;面試設置最低合格線70分;面試評委當場評判,當場公布得分。
(五)成績合成
1.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成績,總分100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中的專業知識得分進行排名。
2.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數點后兩位。
(六)考察
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在辰溪縣政府網站上公示。采取座談、查閱資料等方式,到擬考察人員所在學校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調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間放棄而出現空崗,按學科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一次。
(七)公示、擇校與調動
1.公示。擬調用人員確定后,由辰溪縣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通過辰溪縣人民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因公示期間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的空崗不再進行遞補。
2.擇校。經公示無異議人員,于8月21日到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按要求進行擇校,擇校采取抽簽方式進行。
3.調動。擇校完成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所選學校的相應專技崗位若無空缺,則按有關規定實行高職低聘。遴選調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分配,且三年內不得參加辰溪縣外的選調、招錄、招聘考試。
六、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在報名過程中,參加遴選教師提交的信息和檔案材料與本方案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信方式暢通,以便聯絡,如通信方式不暢,后果自負。
(二)公開遴選教師工作始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實行陽光操作,做到“四公開”:遴選崗位與名額公開;報名資格條件公開;遴選人員考試成績公開;遴選結果公開。
(三)縣紀委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對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遴選人員,取消考試和遴選資格;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或政務處分。
(四)辰溪縣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遴選工作。本方案未盡事宜由辰溪縣公開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辰溪縣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