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湖州南潯區(qū)公辦幼兒園編外專任教師招聘12人公告
來源:南潯教育網
2023-07-21 09:07:35
2023年南潯區(qū)公辦幼兒園編外專任教師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結合我區(qū)學前教育發(fā)展的實際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南潯區(qū)公辦幼兒園編外專任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編外專任教師12名。具體招聘崗位及開考比例詳見《2023年南潯區(qū)公辦幼兒園編外專任教師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第一類: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限南潯區(qū)戶籍;
第二類:2022學年南潯區(qū)內民辦幼兒園在職專任教師或保育員,要求學歷為大專及以上,不限戶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幼兒教育工作;
3.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
4.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
5.第一類招聘對象戶籍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0日,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6.第二類招聘對象須經現(xiàn)單位同意方可報考(簽字蓋章),并提供在職證明和最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7.如同時符合第一類和第二類的招聘對象,只能選一個崗位進行報考。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瞻l(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面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9日9:00—16:30。
2.報名地點:湖州市南潯區(qū)南潯鎮(zhèn)向陽西路261號,南潯教育學院一號樓二樓。
(二)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時應現(xiàn)場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材料:《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明材料: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身份證;
(3)學歷證明材料: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
(4)教師資格材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
(5)普通話水平材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專任教師);
(6)任教經歷證明材料:最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記錄和現(xiàn)單位出具的在職證明(第二類對象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區(qū)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組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現(xiàn)場審核(原件校驗后返還本人)。資格審核通過者進入面談,并發(fā)放《面談通知書》。
(三)面談
組織現(xiàn)場面談,面談成績?yōu)?00分,面談成績占總成績的40%,合格分為7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根據面談成績按1:1.5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數。
面談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談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形式為上微型課和技能測試,面試成績?yōu)?00分,其中上微型課、技能測試分別占70%、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試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五)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談(占40%)、面試(占60%)成績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終名次(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總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再相同的,則以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微型課成績也相等,則另加現(xiàn)場復試。計算公式為:總成績=面談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合格但未被列入報考崗位體檢考察對象的人員,可在招聘名額未滿的崗位中按總成績高低進行二次選擇。主要采用面談的方式進行,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列為該崗位的體檢考察對象。
(六)體檢與考察
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懷孕不能完成體檢程序的,則推遲體檢、考察。待公示無異議后,再辦理聘用手續(xù)。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辦法執(zhí)行,若考察對象為現(xiàn)任教師的,還需考察個人的政治素養(yǎng)、師德師風等情況。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公告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根據區(qū)教育局通知辦理報到聘用手續(xù),無正當理由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能按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報名、面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錄用等招聘環(huán)節(jié)中,如發(fā)現(xiàn)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信息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區(qū)內公辦幼兒園在職編外專任教師不得報考(含2022年9月1日以后區(qū)內公辦幼兒園離職人員及2023年已招聘入圍的公辦幼兒園編外人員);第二類招聘對象須經現(xiàn)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專任教師2崗位,否則視作資審不通過;已就業(yè)人員由本人負責妥善處理與原單位之間的聘用關系。
(三)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公告發(fā)布日前五年內,受過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的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四)電話咨詢:南潯區(qū)教育局0572-302357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節(jié)假日除外)。
(五)未盡事宜,由南潯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潯區(qū)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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