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東濰坊市中心血站招聘5人公告
來源:濰坊市人社局
2023-07-21 10:33:01
2023年濰坊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 6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2〕2號)、《2023年市衛健委直屬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總體方案》以及省、市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求,現將2023年濰坊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應聘初級專業技術及管理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應聘醫療崗位人員,如已完成醫師執業注冊,執業范圍必須與應聘崗位相匹配;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八)根據《關于轉發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的通知》(魯衛科教字〔2021〕2號)文件精神,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且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3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與國(境)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和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于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經原用人單位同意,并提供由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及管理崗位人員5名。具體招聘崗位要求及條件詳見《2023年濰坊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31日9:00— 8月2日16:00
查詢時間:2023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試鑒定專欄,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期間可修改報名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初審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23年7月31日11:00- 8月3日11: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網上報名期間,咨詢電話工作時間有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筆試開考比例按照1:3確定。對通過資格初審考生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崗位要求的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取消、核減計劃將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健委網站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3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每人40元。
(四)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人員在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濰坊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內含誠信承諾書)。
具體時間在濰坊市中心血站官方網站另行通知。
四、考試和現場資格審查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根據專業不同分設考試科目。主要考察從事崗位的專業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研究確定。
按照招聘崗位和招聘計劃(以核減后為準),根據筆試分數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
筆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在濰坊市衛健委網站、濰坊市中心血站網站查詢。
(二)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發生現場資格審查與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核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在濰坊市衛健委網站、濰坊市中心血站網站公布。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簽名的《濰坊市中心血站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內含誠信承諾書);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
4.職稱資格證書(有職稱要求的崗位提供);
5.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
6.執業資格證書;
7.留學回國人員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8.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和已參加工作人員需提交原就業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對出具確有困難的,經血站同意,最遲應當在體檢前出具);
9.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A4紙復印件按順序整理好,并用透明文件袋裝好,寫明姓名、電話、報考崗位)
允許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資格審查,委托他人審查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應聘人員手寫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須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2〕55號)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70元。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一環節發現與報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在筆試成績公布后在濰坊市衛健委網站、濰坊市中心血站官方網站通知。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工作技能。為保證新進人員素質,面試設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
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與排名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對面試成績不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如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
五、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人選。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再次審核。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和濰坊市衛健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
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濰坊市衛健委審核同意后報濰坊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違紀處理
公開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要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有關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均屬于事業編制人員。
九、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2.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訊暢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程序的,責任自負。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濰坊市中心血站負責解釋。
有關網站和聯系電話:
1. 濰坊市中心血站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wsjkw.weifang.gov.cn/wfszxxz/
0536-8522018
2.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和咨詢電話:
http://wsjkw.weifang.gov.cn
0536-8090288
監督電話:0536-8090329
請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撥打以上電話。
附件:
濰坊市中心血站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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