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長樂公證處招收編外人員公告
福州市長樂公證處公開招收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福州市長樂公證處面向社會公開招收編外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均以2023年8月為截止時間。即報考者的出生年月應在1988年8月至2005年8月之間);
6、戶籍在福州地區;
7、要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處理能力和電腦操作能力。
8、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大專限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1、招聘崗位:福州市長樂公證處內勤崗位。
2、工作內容:從事公證業務預受理,解答公證業務咨詢,其他公證事務輔助等工作。具體工作內容需無條件服從安排。
3、工作地點:福州新區政務服務中心(長樂行政服務中心濱海分中心)。如有變換工作地點需無條件服從安排。
四、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福州市長樂區司法局三樓306室。
報名材料:(1)現場領取并填寫報名表;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證件彩照3張;
(3)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報考者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面試資格。
經資格審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五、招收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面試,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面試時間、地點另定。
面試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于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政府網公告公示欄。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計劃招收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以及因報考者自動棄權而產生空缺的招收名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七、公示、考察、簽訂勞動合同
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招聘人員。
擬招聘人員經公示合格的,予以預錄取,預錄取后上班的前兩個月為考察(試用)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試用)期結束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招收單位根據有關規定與擬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正式確定勞動關系。
考察(試用)期間因違反日常工作紀律等情況,均認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因考察不合格,以及因預錄取者自動辭職而產生空缺的招收名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
根據工作需要,應聘人員應當服從崗位安排,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八、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對象為編外工作人員,不予正式入編,聘用后工資福利按有關規定執行。
九、咨詢和監督
本次招收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格執行回避、保密等有關規定,對招收中出現的泄密、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問題,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咨詢電話:0591-28837122
監督電話:0591-28923513
十、本公告由福州市長樂公證處負責解釋
福州市長樂公證處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