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袁州區“歸巢計劃”教師選調20人公告
來源:袁州區政府網
2023-07-23 09:04:16
袁州區2023年“歸巢計劃”教師選調公告
為解決區外任教的在編在崗公辦學校教師因夫妻兩地分居、照顧體弱多病父母或照看子女而申請調袁州區學校任教的問題,特實施“歸巢計劃”,具體公告如下:
一、“歸巢”原則
根據袁州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制空編情況,擇優錄取、對等安置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選調人數公開、考試辦法公開、考試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嚴格工作紀律,確保選調質量。
二、崗位計劃(20個)
1.公辦小學崗位計劃選調10人(含農村小學);
2.公辦中學崗位計劃選調10人(含農村中學)。
三、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教齡要求。參加選調的教師必須是公辦中小學校正式在編教師且任教滿5周年以上(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為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員和特崗教師的服務期可合并計算)。
2.年齡要求。縣(市區)級及以上公辦中小學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45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公辦中小學年輕優秀教師4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戶籍要求(須符合以下條件其中一項,時間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①本人是宜春市袁州區戶籍的;②已婚的夫妻其中一方是宜春市袁州區戶籍的;③父母(含配偶父母)是宜春市袁州區戶籍的;④配偶非宜春市區戶籍但為宜春中心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國有企業正式職工(不含“三區”)。
4.學歷層次。報考小學教師的須達到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層次學歷,報考中學教師須達到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層次學歷。
5.教師資格。高中崗位必須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初中崗位必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崗位必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6.師德表現。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各級各類處分或其他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7.考核等次。近五年年度考核(2018-2022年)、師德考核(2019-2023學年度)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8.身心健康,能勝任教育教學崗位。
(二)不予報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袁州區“歸巢計劃”實施范圍:
1.凡違法、違紀、違規受黨紀政紀處分,師德失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被通報批評或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教師,正在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教師;
2.因自己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安全責任事故受處分的教師;
3.入職以來,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次數認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或“未定等次”的教師;
4.入職以來,師德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次數認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教師;
5.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教學或正在請長期病(事)假(3個月及以上)的教師;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宜調動情形;
7.申請對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不同意調出的教師。
四、實施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地點: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袁州大廈8樓(教體局0867會議室)。
2.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申請人應當一次性提供審查全部材料,凡不符合條件或者材料不齊全的不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
報名及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①《袁州區“歸巢計劃”教師選調報名表》1份(附件1);
②與報名表同版一寸免冠照片1張(背面寫上姓名、學科和電話號碼);
③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配偶所屬單位證明(附件2);
④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⑤2018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2019年至2023學年度師德考核結果;
⑥符合獎勵加分的榮譽證書及文件等佐證材料。
注:資格審查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核查原件后返還,收復印件備查)。
(二)考試形式及安排
1.確定筆試人員:招聘小組對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進入筆試;
2.考試形式:采取現場閉卷筆試的方式,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職業道德與教育法律法規、教學技能等);
3.考試時間及地點:8月5日(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成績計算及排序
1.考生總成績由兩部分構成,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和獎勵加分(如下情況):
(1)優質課現場比賽、現場展示(觀摩)課或個人素養類比賽加分:
①國家級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
②省部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4分、三等獎2分;
(2)教育教學類相關頭銜加分:
①省級學科帶頭人、名師6分,省級骨干教師4分;
②設區市級學科帶頭人2分。
(3)學歷學位加分: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5分(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注:加分證書及文件以政府蓋章或教育主管部門為準,且在有效期內方可加分。若有重復,取同類加分最高的一項計分。
2.按照考生總成績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若分數相等,按以下順序優先:(1)有獎勵加分優先于無獎勵加分;(2)獎勵加分由高到低;(3)若獎勵加分相等或沒有獎勵加分的,按以下順序優先:①本人為袁州區戶籍→②配偶是袁州區戶籍→③本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是袁州區戶籍→④配偶是袁州區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⑤學歷先高后低→⑥教齡先長后短→⑦年齡先小后大,按崗位數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四)確定擬調對象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調對象(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本崗位數1:2的比例但超過本崗位計劃數的,擬調人員按報名人數的一半錄取;如報名人數未達到本崗位計劃數的,擬調人員筆試成績需達到本崗位參考人員的平均成績及以上)。
(五)擇崗取錄
按照對等安置原則(原單位為城區學校的人員安置到區屬城區學校,原單位為農村學校的人員安置到區屬農村學校),根據擬調對象原崗位情況在擇崗前公布崗位計劃,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計劃分類別擇崗,由考生按個人意愿擇校取錄。
五、考察錄用
(一)考察體檢
對所有“歸巢”人員的師德師風、敬業精神、師生評價、教學業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體檢標準參照《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執行。對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在崗位計劃數內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每個崗位最多遞補1次。
(二)入闈公示
經考察、體檢確定的“歸巢”人員在袁州區政府官網和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統一擇校后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三)崗位聘用
擬調人員按規定簽訂聘任合同,由錄用學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重新辦理崗位聘用及專業技術職務續聘手續,并按新聘崗位等級兌現工資。例:張三,在原學校專業技術職稱為中小學一級(十級崗位),但錄用學校中小學一級(十級崗位)無空缺,將降至中小學二級(十一級崗位)聘用,執行中小學二級(十一級崗位)工資標準。
六、其他事項
1.選調工作接受各方監督,監督電話0795-7028755。
2.誠信報名:選調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或獎勵加分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情節嚴重者交相關部門處理。
3.選調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袁州區政府網微信公眾號或袁州區政府官網進行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因未及時知曉公告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4.本次考試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5.本公告解釋權歸袁州區教師選調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6.咨詢電話:
宜春市袁州區人社局:0795-3588535
宜春市袁州區委編辦:0795-3227751
宜春市袁州區教育體育局:0795-702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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