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擬招聘啟事
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擬公開招聘編制外用工人員啟事
因工作需要,華僑大學華文學院擬公開招聘編制外全日制用工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用工崗位
華僑大學華文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聘期二年。
二、聘用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愛崗敬業,無黨紀、行政處分或被調查的記錄。
2.英語六級,本科學歷(海外畢業生須獲得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共黨員優先,年齡不超過30周歲。
3.文史哲類專業優先。
4.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常用辦公軟件。
三、主要崗位職責
1.協助開展學院各類文化建設活動;
2.協助開展留學生教育管理等工作;
3.完成學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招聘程序
1.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7月31日。
2.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符合招聘條件者請填寫《華僑大學華文學院編制外用工審批表》(附件),連同個人簡歷發送至學院郵箱hw@hwmail.hqu.edu.cn,聯系人:張老師。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應聘華文學院編制外用工人員”。
應聘材料應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簡歷(含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能反映個人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掃描件等。個人簡歷應包括籍貫、政治面貌、教育背景、最高學歷、工作經歷、目前從事領域、特長、獲獎情況、現居住地、婚姻狀況、聯系方式等信息。材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3. 單位考核及錄用
學院對應聘人員簡歷進行篩選,擇優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名單,并在學院網站(https://hwxy.hqu.edu.cn)上公布。考核方式及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經綜合考核、體檢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后簽訂勞動合同。
4.不得報名或取消聘任資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人員人事管理和考核依托于學院。按華僑大學華文學院全日制用工人員管理,薪酬待遇由崗位工資和崗位績效組成,學院根據國家及屬地政策,按規定繳交社會保險。
2.本次招聘聘期2年,試用期2個月。具體工作日期以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3.在學院工作期間,學院可提供住宿(兩人間)。
4.工作地點: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