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懷化市溆浦縣城區學校(幼兒園)教師選調100人公告
2023年溆浦縣城區學校(幼兒園)教師選調公告
為切實做好城鄉學校教師調配交流工作,建立公正公平公開的選拔制度,經研究決定在全縣在編在崗教師中遴選部分教師到城區學校(幼兒園)工作,為搞好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
共計100個崗位,具體見附件1-2
二、選調條件及要求
選調對象為2023年我縣在編在崗的農村教師,且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現實表現:愛崗敬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責任心強,近三年來教育教學效果好,業績突出,年度考核達合格及以上等次。
2.教師資格證:具備與所報學段層次相同或以上教師資格證。
3.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報考語文崗位的,須二級甲等及以上等次。
4.身體:身體健康,能充分勝任申報崗位的教育教學工作。
(二)專項條件
1.報考初中教師崗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有一項與報考崗位相符。
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有一項與報考崗位相符。
2.報考縣幼兒園教師崗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中專及以上學歷。
②所學專業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都為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
(三)報考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我縣自主招聘、省特崗計劃招聘及公費師范畢業生等現所在崗位服務年限未滿5年(公費師范本科畢業生為6年)、縣外調入不滿3年人員、盧峰鎮轄區及城區縣屬學校(幼兒園)在編教師、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以及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不能報考。
三、選調程序及方法
1.發布信息
通過溆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 www.xp.gov.cn/)、紅網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等網絡媒體手機微信發布公告。
2.報名及資格審查
①時間:
2023年8月3日- 8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
②地點及方式:
溆浦縣教育局辦公樓四樓。現場報名。
③材料清單:
經所在學校初審后簽字蓋章的《溆浦縣城區學校教師選調考試資格審查表》(附件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學籍學歷證明、普通話等級證、計算機等級證等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交同底近期一寸彩照3張。
④要求:
第一、報考人員只對學段學科崗位申報,不對招聘單位申報,且只能選擇一個學段學科崗位進行報名,錄取后按綜合成績高低選擇招聘單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定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第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選調考試工作的全過程,在選調考試過程中的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教師進城選調公告和選調崗位計劃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
第三、每個崗位選調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時,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核減選調計劃。
4.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報名成功的報名人員于8月8日下午15:00——17:30來教育局檔案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
5.考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時量為120分鐘。
時間:8月9日(星期三),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地點:縣城學校,詳細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從事相應學段學科教育教學所具備的專業知識(90分)、教育理論(5分)及教育政策法規(5分)等,合卷,100分制。
參考憑證:持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方可進入考點。進入考點大門后,手機關機交由考點統一保管。
6.錄取
擬錄取人員名單在上述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實名舉報。
7.選崗
經過公示無異議后,由縣教育局依據報考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公開選崗。當分數相同時,抽簽決定擇崗順序。
時間:8月16日上午10:00
地點:溆浦縣教育局
9、辦理調動手續
經領導小組審查后,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年度考核不稱職者退回原單位。
擬選調對象必須服從崗位安排,選調崗位如沒有擬選調對象相匹配的聘用崗位,將降級(降職)聘用,不愿意降級(降職)聘用的,視為放棄,放棄后出現的空缺不予替補。
四、其他
我縣城區學校教師選調實施過程中,具體工作安排及相關信息在溆浦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 www.xp.gov.cn/)、紅網溆浦站(https://xupu.rednet.cn/)及相關微信群里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應及時查詢。同時,報考人員提供的相關信息務必準確。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此方案解釋權歸溆浦縣教育局。
溆浦縣教育局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