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張家港市招聘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11人公告
來源:張家港人才網
2023-07-25 09:24:19
2023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委“兩新”工委委托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1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無違法犯罪記錄,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26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間出生)。
4.考試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如違反張家港市公益性崗位招錄考試相關規定,將列入誠信報考檔案。
5.限張家港本市戶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6.中共正式黨員。
7.學歷指在報名截止前已取得的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含普通高校、自學考試、成人高校、電大等,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證,軍隊服役期間取得的軍隊院校學歷);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可在考察(政審)前向招聘部門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日期可放寬至考察(政審)前。
8.具有基層黨建工作經歷的優先。
9.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生;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或在本市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錄用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黨務工作的情形;
(9)現還在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合同期內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時間: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1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報名地點:張家港市華昌路3號港城大廈主樓711室。
3.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規定程序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報考者登錄張家港人才網(https://www.zjgrc.com/)下載并填寫《2023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報名表》(附件2)、《個人主要實績情況表》(附件3)、《考生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4),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相關材料包括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可先提供學校證明信或者錄取通知書(原件和中文翻譯件)等相關證明材料,但均需承諾在考察(政審)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2023年張家港市公開招聘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報名表》《個人主要實績情況表》中填寫的資格證書、取得榮譽、組織活動、發表文章、社會實踐等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經承諾可放寬至考察(政審)前提供】。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6.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并列入考生誠信報考檔案。
(二)考試
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核合格的,發放準考證,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采取筆試、綜合能力素質測評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擬采用線下無紙化機考的方式進行,內容為綜合知識,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合格者進入綜合能力素質測評環節。筆試成績在張家港人才網公示。
2.綜合能力素質測評:由專業考官對進入綜合能力素質測評的考生進行評價,評價主要內容為在校期間和工作期間綜合表現、獲得的各類榮譽、經歷等(報名時未填寫或填寫不詳實以及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計分),評價成績實行百分制,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按照報考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不足1:3比例的,按照崗位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綜合能力素質測評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張家港人才網公示。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分數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4.成績計算:按照綜合能力素質測評得分占30%和面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名單(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對于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發放體檢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崗位所在區鎮(街道)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考察(政審)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并將不合格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后,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用后(錄用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4.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用通知書》,按照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2.報考者一經錄用,須按《錄用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其他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由崗位所在區鎮(街道)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約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六、待遇及相關說明
1.本次新錄用區域黨建工作站專職黨務工作者,由崗位所在區鎮(街道)自行簽訂勞動合同并納入公益性崗位(編外)人員管理,錄用人員薪酬待遇由所在區鎮(街道)負責解釋。
2.被錄用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專職黨務工作者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考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2-56912380。
八、本公告由張家港市委“兩新”工委辦公室負責解釋,具體以張家港人才網和“張家港先鋒”微信公眾號發布為準。報考咨詢電話:0512-58912702。
附件:
張家港市委“兩新”工委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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