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肅金昌永昌縣招聘公安輔警112人公告
2023年永昌縣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加強全縣社會基層治理,進一步健全與新型城鄉社區治理相適應的警務運行機制,切實夯實基層治安防控工作基礎,加強公安機關治安防控和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量建設,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永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永昌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一批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面向社會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2名,限男性,全部為勤務警務輔助人員,安排到基層派出所從事駐村、駐校、交通安全管理等警務輔助工作,部分有專業技能特長的人員補充到巡特警大隊從事應急處突和巡邏防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 具有金昌市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間出生)的公民;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退役士兵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男性凈身高165cm以上,單側矯正視力4.8以上,五官及體型端正,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無紋身等特殊印記,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面部無明顯性疤痕、胎記等,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嚴重扁平足,無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無精神性疾病;
(五)熱愛公安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敬業奉獻精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曾被判處刑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終結的;
3.本人曾受到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的;
4.本人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原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之前在公安機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 本人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處分影響期限的;
7.本人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尚未終結的;
8. 本人有吸毒、賣淫嫖娼、賭博違法行為的;
9.本人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金昌市公安系統在職輔警報考未經所在單位同意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七)符合下列條件的之一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
2.見義勇為先進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類院校畢業生;
5.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具有其他優先聘用情形的人員。
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只能加分一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及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永昌縣公安局一樓巡特警大隊116辦公室(縣公安局大院東側大廳)
3. 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退伍證等原件、復印件及加分項證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藍底2寸照片6張,同時提供電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為10-200KB,藍色背景)。同時提前下載填寫《2023年永昌縣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報名時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當場說明理由,退回所提供證件。如應聘者本人無法到現場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者除需提供應聘人的上述證件資料外,還需攜帶報名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可更改。
(二)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漢語作答,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內容為公安基礎知識、法律知識、時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礎知識等。
3.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記載為準。
4.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兩證缺一不可。
5.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在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安局子網站及“永昌公安”微信公眾號對筆試成績及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進行公布。
(三)面試
1. 按各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小數點后采用四舍五入的辦法確定),筆試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人員達不到1:1.5的比例時,按照參加筆試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應急反應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缺一不得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四)體能測試
1.進入面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
3.體能測試分別測試以下項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標準如下: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4為合格;1000米跑所用時間≤5′30″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50厘米為合格。
體能測試上述3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按下列方式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優先聘用條件”確定名次,均無“優先聘用條件”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名次。總成績確定后,在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安局子網站及“永昌公安”微信公眾號對總成績及進入下一環節人員名單進行公布。
(六)體檢
1.體檢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順序,以計劃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須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費用由參加體檢人員承擔。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內容: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者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而造成缺額的,從本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政審環節。
2.考察政審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政治考核工作辦法》和本公告中不符合報名應聘情形開展,考察突出政治標準,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素養、道德操守品質及崗位適應程度。
3.因考察不合格、自動放棄考察資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從本崗位體能測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先組織體檢,體檢合格者等額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聘用
1.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問題,按相關程序辦理審批聘用手續。
2.被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期限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根據相關規定續聘。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員性質。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擔任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務員相關待遇,實行合同管理。
(二)管理培訓。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業務培訓。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會保險依據《永昌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工資80%的標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工資執行標準為:基本工資2800元/月,崗位工資200元/月,值班補貼180元/月(按照考勤核算);工作滿一年考核合格后,計發工齡工資和層級工資,其中工齡工資每滿一年按50元/月的標準依次累計,層級工資每晉升一個層級每月增加200元。并按照相關規定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通過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安局子網站(http://www.yongchang.gov.cn/)及“永昌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發布。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工作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節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昌縣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公告由永昌縣公安局會同永昌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政策咨詢電話:
0935-5836094(永昌縣公安局)
0935-7526116(永昌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
0935-7582036(永昌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
永昌縣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