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招聘20人公告
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擁有60余年辦學歷史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學院在太原和運城兩地辦學,設三個校區。學院以高職教育為主,試辦本科教育,兼辦中職教育、成人教育和行業培訓,面向全國10個省(市)招生,設有水利、建筑、信息、交通、測繪、土建、機電等九系四部,開設七大專業群共49個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1800人。學院現有專任教師316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8人,具有雙師素質的教師171人,博士學位教師8人,碩士學位教師230人,國家級、省級教學名師、全國水利職教名師20人。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工作需要,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碩士研究生14名,本科1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2023年畢業的委培、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中博士應屆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即可)。
(六)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齡可以放寬至45周歲(197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本科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博士研究生崗位招聘程序
對于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通過電子郵箱報名。學校按照資格初審、資格復審、綜合考核、體檢、考察等程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辦理相關手續。
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11 月 30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學校人事勞資部電子郵箱(sxsyrsc@163.com)。應聘者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2023高層次人才應聘-崗位類別-畢業院校-姓名”
報名提交材料:參照其他崗位報名提交材料掃描件
五、其他崗位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6日至2023年8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運城校區黨校(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安邑廟風西路34號)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專業,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并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和學習成績單原件、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信息)、個人自薦材料、獲獎證書等原件、復印件。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相應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時,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被取消的,將崗位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一般性崗位(轉入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并在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公告,同時告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轉入的一般性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的,在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布公告。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40%,專業知識占60%,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7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試
面試工作由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3:1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并在面試前一周,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試采取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認知、儀表儀態、語言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面試成立面試考官小組,人數一般為5-9人,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及省教育廳的考官人數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擔任。
面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結果和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本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考生應于收到體檢結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學校、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學校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此外,按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山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教職員工準入信息查詢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通過規定的查詢平臺對考察對象進行準入查詢。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根據報考比例和實際情況按考試總成績順次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人事勞資部。
聯 系 人:劉老師
咨詢電話:0359-8751856
監督(舉報)電話:0359-8751728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附件1: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山西水利職業技術學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