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雞西市恒山區人民法院招錄聘用制書記員和輔警公告
雞西市恒山區人民法院關于招錄聘用制書記員和輔警的公告
根據審判工作需要,恒山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聘用制人員。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員職位及條件
(一)招聘職位及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1名、輔警1名(男性1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書記員年齡在21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2002年7月期間出生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同等條件下有書記員工作經歷的優先錄取;輔警年齡在21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至2002年7月期間出生人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及以上;
3.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4.輔警崗位招錄男性,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加試體能測試;
5.書記員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70字及以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統招、全日制在校學生或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或輔警情形的。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25日8:30-2023年7月28日17:00
(二)報名形式:填寫考試報名表(附后)在報名時間內發送至郵箱2289246960@qq.com。報考者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特別提醒:未上傳照片人員,視為無效報名。
(三)填寫學習和工作簡歷時,須完整填寫高中及以上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不予審核通過。
(四)報考者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
(五)現場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需攜帶紙質版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于7月31日8:30-17:00 到恒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302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簽訂個人誠信承諾書。
四、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恒山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二)考試分為筆試、業務能力測試、體能測試、面試。
書記員考試由筆試、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聽打)、面試三項構成;輔警考試由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構成;筆試均采取書面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主要考察應試人員對黨建、時政以及法律常識等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筆試低于60分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三)書記員考試將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不超過計劃招聘人數1:20的比例確定參加打字技能測試人員,報考聘用制書記員崗位需參加打字技能測試;試題為語音試題,采取聽打的方式進行測試,只打語音中的漢字,不打標點符號;考試時長5分鐘,每名考生只能測試兩次,取最高成績;正確率達不到70字/分鐘的,取消面試資格,可視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四)輔警體能測評主要考察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三項體能測試項目均達到以下標準為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確定為面試對象。
(五)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測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數和招錄人數比例不低于3: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成績按100分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考試合格人員,各招聘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擬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并進行毒品檢測,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資格。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我院政治部組織考察,負責調取通過面試人員無犯罪記錄證明、有無被公安部門治安處罰記錄、有無吸毒賭博史等情況、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等相關情況;考生如體檢、考察不合格將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按照該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錄用
1.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恒山區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學歷、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監督電話等。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恒山區人民法院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七、錄用的遞補
對筆試和相關技能測試成績達到公告標準,具備參加面試資格,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恒山區法院將在一年內保留其面試資格,可以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八、相關事宜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他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恒山區人民法院聯系。
2.考生在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報考的職位、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九、考試領導小組
組 長:副 院 長 劉玉玲
政治部主任 唐靜濤
副組長:政治部副主任 翟東瀛
法 警 隊隊長 關大東
辦公室負責人 徐金坤
成 員:政 治 部科員 王均元
政 治 部科員 陳博陽
政 治 部科員 韓 麗
聯系人:韓麗、陳博陽
電 話:0467-8235771
十、附則
本方案由恒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雞西市恒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