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寧夏吳忠市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自主招聘公告
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人才隊伍建設,引進急需的專業技術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寧人社規字〔2022〕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現就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二、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 具體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有關事項等詳見《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采取公開報名方式,面向全國招聘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全日制應往屆高校畢業生。
四、報名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
4.符合《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中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關資格和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違紀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寧夏回族自治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8.普通高校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9.已招聘的特崗教師;
10.現役軍人;
11.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對碩士研究生采取面試方式招聘,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超過10:1的,將通過增加筆試方式,以3:1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hongsibu.gov.cn/)、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
(二)報名
報名采取線上或線下報名的方式進行,線上報名和線下報名均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
線下報名時間:2023年8月2日至8月11日(8個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線上報名時間:2023年8月2日8:30至8月11日18:00(8個工作日),報名時間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1.線下報名。應聘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正反掃描在一頁、戶口本戶主及本人信息掃描在一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醫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證、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合格證等其他崗位要求的證書),1張近期紅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交由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填寫《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報名地點: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313室(人才辦),咨詢電話:0953-5099122。
2.線上報名。不能前往招聘現場的應聘人員可以根據自身實際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線上報名。應聘人員將本人報名表(貼照片處插入電子照片)、報名所需各類資證、材料分類掃描保存,打包發送至單位電子郵箱1037089315@qq.com(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者,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2.應聘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報名,要對線下報名或線上報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際情況,在報名結束后匯總報名人員信息,在組織面試(考核)前再次復核應聘人員資格。資格審查嚴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進行,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一審查尺度。
3.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在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hongsibu.gov.cn/)、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四)筆試
1.考試公告將提前一周在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hongsibu.gov.cn/)、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發布。
2.筆試形式與科目。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知識。筆試時限120分鐘,分值100分。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筆試成績,以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應聘者,通過資格審查后,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招聘。
(五)面試
1.面試公告將提前一周在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hongsibu.gov.cn/)、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發布,應聘者需及時關注公告。
2. 面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經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按實際報考人數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為半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
(六)總成績
1.根據報名情況,不增加筆試時,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數之比超過10:1,需要增加筆試時,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結束當天在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https://www.hongsibu.gov.cn/)、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上公布總成績。
3.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同一崗位出現應聘者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也相同,通過一定方式組織加試。
(七)體檢
1.體檢工作在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由紅寺堡區衛生健康局按照公開招聘要求自主組織實施;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5.體檢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在紅寺堡區委組織部、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由紅寺堡區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具體考察方式和內容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一貫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者的應聘資格進行復審。
3.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事業單位工作情形的,經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
(九)公示及聘用
1.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由紅寺堡區衛生健康局確定擬招聘人員公示名單,經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4.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上報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吳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十)關于崗位遞補
1.在資格復審階段,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的應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在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3.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分數線以上應聘者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規定依次遞補。
4.人社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相關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紅寺堡區紀委監委、紅寺堡區委組織部、紅寺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寺堡區衛生健康局指導、監督和管理下進行。
(二)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辦法未盡事宜,由紅寺堡區鄉鎮衛生院2023年自主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招聘資格審查、面試、打分和分數管理等環節,須在紅寺堡區紀委的全程監督下進行。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
(四)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若有變動和調整,以紅寺堡區人民政府網、健康紅寺堡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的招聘補充公告為準。
(五)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公開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七)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八)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