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地質院院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招聘8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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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質院院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地質院院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地質院院本級及所屬事業單位共8家。具體如下:
(一)浙江省地質院,為浙江省政府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廳級,單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區。
(二)浙江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院,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紹興市越城區。
(三)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金華市婺城區。
(四)浙江省第七地質大隊,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麗水市蓮都區。
(五)浙江省核工業二六二大隊,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湖州市吳興區。
(六)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溫州市甌海區。
(七)浙江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寧波市海曙區。
(八)浙江省海洋地質調查大隊,為浙江省地質院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舟山市定海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8家事業單位本次共招聘58個崗位83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1.部分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全國地質勘查行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含高校中從事地質相關工作的事業編制在崗工作人員)。
2.部分崗位招聘對象范圍為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9月底前畢業)。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9月底前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如函授、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夜大、電大、成人教育等形式的畢業生按非應屆畢業生身份認定。
3.招聘對象范圍不限的,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招聘崗位具體招聘對象限定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三)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等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招聘條件為全國地質勘查行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忠誠踏實、勤奮務實;
(2)3年(含3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
(3)擔任單位管理六級、縣處級以上事業單位內設專業性機構中層正職或省級以上財政資金項目項目負責人職務;
(4)無嚴重違紀違法記錄;
(5)近3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應聘人員限制性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試用期干部,未滿試用期的;
(8)新聘用人員,在新聘用單位工作時間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
(9)根據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且未達到解除條件的;
(10)在涉及國家秘密崗位工作,未滿解密期的;
(11)干部個人檔案有多處涂改或關鍵資料缺失涂改,“三齡兩歷一身份”難以認定或短時間內無法認定清楚,以及涉嫌檔案造假的;
(12)應聘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提及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1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4)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工作經歷要求,按照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由于地質勘查行業工作性質,部分崗位需長期從事野外作業,因此應聘人員應對自身適應相應工作環境的素質有充分認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人員報考資格。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招聘單位將結合本單位實際可聘崗位及擬聘人員具體情況,根據本單位聘任辦法進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7月31日9:00-8月6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省人才市場公開招聘網報平臺(http://gkzp.zjrc.com:30),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31日-8月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時間:2023年7月31日9:00-8月9日24: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招聘條件為全國地質勘查行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博士研究生的崗位,應聘人員只報名,無需繳費。
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酌情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23年8月23日9:00-8月25日17:30上網(http://gkzp.zjrc.com:30)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不安排筆試崗位的應聘人員無需打印)。
(二)考試
1.招聘條件為全國地質勘查行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博士研究生的崗位不安排筆試,將直接安排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其他崗位報考人員需參加統一考試。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未按百分制計分的,先進行等比例折算),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
(1)筆試
筆試委托浙江省人才市場組織,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時間、地點:暫定2023年8月26日(全天),杭州市內。
科目:《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客觀題)和《綜合應用能力》(主觀題)。兩個科目分上下午進行。
筆試成績預計可于9月12日前從浙江省人才市場公開招聘網報平臺上查詢。
筆試后,招聘人數為3人及以下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4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招聘人數為4人以上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圍面試。
(2)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測試要素按崗位分別確定,主要考察專業能力、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溝通協調等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招聘計劃和調劑辦法,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名單。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相關工作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調劑辦法
1.招聘條件為全國地質勘查行業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或博士研究生的崗位,根據報名和面試情況,如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空缺崗位將由我院自行決定調劑至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
2.其他崗位,在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后,我院將根據空缺崗位,征詢入圍面試且滿足空缺崗位條件要求但未確定為擬聘人員的意向,結合其考試成績、面試表現等情況進行調劑。
(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六)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經明確的外,招聘單位將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按照本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省地質院網站(http://www.zjdzy.org.cn,“信息公開/人事信息”);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省屬國企)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在省地質院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7057862(省地質院監察審計處)
0571-87059249(省地質院人事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各單位聯系電話如下:
1.浙江省地質院
聯系電話:0571-87059215(聯系人:江老師、錢老師、劉老師)
2.浙江省有色金屬地質勘查院
聯系電話:0575-85200731(聯系人:陸老師)
3.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
聯系電話:0579-82368191(聯系人:王老師)
4.浙江省第七地質大隊
聯系電話:0578-2151908(聯系人:何老師、李老師)
5.浙江省核工業二六二大隊
聯系電話:0572-2223233、2115238(聯系人:陳老師、鄭老師)
6.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
聯系電話:0577-88419516(聯系人:李老師)
7.浙江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
聯系電話:0574-87156684(聯系人:羅老師)
8.浙江省海洋地質調查大隊
聯系電話:0580-2033626(聯系人:樓老師)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