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選聘教研員3人公告
來源: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07-27 09:16:13
2023年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聘教研員公告(麗教人202303號)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麗水市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組織實施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學科教研員公開選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選聘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相關學科教研員共3名,具體崗位詳見《2023年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聘教研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政治立場堅定。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師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精神。
(三)具有從事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在任市學科帶頭人及以上名優教師。且符合以下要求:地市級學科(德育)帶頭人在40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地市級學科(德育)名師在45周歲及以下(197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特級教師或正高級教師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四)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和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五)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三、選聘辦法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選聘。具體程序如下: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7日下午18:00止。
2.報名方式:統一采用線下報名,報名地點為麗水市教育局人事處(囿山路12號415室)。報名時需交《附件2:麗水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公開選聘教研員報名表》 (請到相關網站下載表格填報并粘貼近期免冠一寸電子標準照片,報名表須簽署現任職單位、教育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縣級以上各類榮譽稱號證書和獲獎證書等有關證件(證明)電子稿。并同時提交1篇本人撰寫的本學科專業論文代表作紙質稿和電子稿。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依據報名提交的材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不足崗位數3倍的,由麗水市教育局商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是否核減、取消崗位計劃。
(三)組織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綜合考核。考試由麗水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1.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內容為評課、論文答辯、閱讀寫作和教育信息化能力考查共四項,綜合考核成績計算方法:綜合考核分=評課×40%+論文答辯×40%+閱讀寫作×15%+教育信息化能力考查×5%。綜合考核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筆試成績1︰3確定入圍綜合考核人員,省特級教師或正高級教師直接入圍綜合考核。
(四)體檢考察
依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體檢、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人事聘用規定辦理交流、聘用等相關手續。
四、其他要求
(一)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不再進行遞補。
(二)本次選聘工作由麗水市教育局組織實施,選聘過程相關信息在麗水教育網發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麗水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麗水市教育局人事處(0578)2626021;
監督電話:麗水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578)2626035,麗水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8)2626030。
麗水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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