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07人公告
來源: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3-07-27 11:45:56
2023年福建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福建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福建高院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全省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全省法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607人,實行合同制管理(非編制),具體招聘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招聘職位及相關要求,可在以下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查詢:
(一)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http://fjcourt.gov.cn)
(二)海峽人才網(http://www.hxrc.com)
(三)官方微信公眾號“福建高院”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根據《福建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規定,對招聘條件作如下設置:
(一)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應當具有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職業操守和為人品行;
3.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含2023年應屆畢業生(如果畢業時無法取得畢業證書的,視為自動放棄);2020年5月31日前進入我省各級法院工作的臨時聘用在職人員,報考所在法院的,不受專業限制;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戶籍人員或生源,專業可適當放寬(詳見附件);已經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不受專業限制;
4.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20年5月31日前進入我省各級法院工作的臨時聘用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上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公告發布當月。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聘用制書記員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因嚴重違紀違法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與報考法院正式在編干警存在回避關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系的;
7.配偶、父母在報考法院轄區內擔任律師或者法律服務工作者的;
8.依據法律法規終身不得從事法律職業的;
9.具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招聘步驟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其中,筆試與速錄技能測試采用機考方式同場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fjsjy.xxwb.zfoline.net),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電子圖片。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法院的一個職位。其中,我省各級法院臨時聘用在職人員適用放寬年齡或專業條件政策的,只能報考所在法院招聘職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戶籍人員或生源只能報考戶籍或生源所在地的縣級法院。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23年7月30日上午8時至2023年8月3日中午12時。
3.報名程序:
(1)注冊。報考人員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條件以及有關規定、注意事項等內容。登錄報名網站,按照提示要求進行注冊。
(2)填報信息并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表,并按照要求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正面、免冠電子照片(35×45mm,紅、藍、白底證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照片必須清晰完整。照片不合格的,報考人員應按提示要求及時重新上傳。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需按要求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
報考人員屬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戶籍人員,適用放寬專業條件的,應上傳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屬于原重點縣生源,適用放寬專業條件的,應上傳高中畢業證。已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非法學類專業報考人員,應上傳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學習工作簡歷,從大、中專院校學習時填起(需按照學歷、學位證書規范、完整填寫學習起止年月、就讀院校、院系、專業);起止時間填寫到年月。不按照要求填寫的,不予審核通過。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各招聘法院依據公告的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2023年8月4日中午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網上報名系統2023年8月3日中午12時準時關閉,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
4.開考比例:招聘職位名額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方能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適用放寬報名條件的2020年5月31日前進入我省各級法院工作的臨時聘用在職人員和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戶籍人員或生源,僅可補報本院其他職位,不可補報其他法院職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5.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在2023年8月16日之后登錄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崗位綜合知識》一門,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其中綜合知識考察考生的邏輯推理、言語理解、常識判斷等基本能力素質;法律基礎知識考察考生的法律素養和書記員工作相關的法律實務。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合格線由省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2.筆試時間定于2023年8月1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速錄技能測試
1.速錄技能測試為計算機中文速錄考試,速錄技能測試統一采用臺式電腦、標準鍵盤進行。考試內容與裁判文書、庭審記錄、法律條文有關。考試形式為聽打和看打,其中試聽資料、音量調試、輸入法調試2分鐘,看打5分鐘,聽打10分鐘。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合格線由省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劃定。
2.速錄技能測試時間定于2023年8月1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結束后,省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筆試和速錄技能測試成績的合格線,對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按考試成績=筆試成績×25%+速錄技能測試成績×35%,從高到低排序3:1比例進入面試。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時,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圍面試。面試前,因考生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由此造成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一般可在規定時限內,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節遞補參照面試的做法。
(五)計劃調減
對達不到規定面試人數的職位,面試比例可降為2:1。低于2:1時,相應調減聘用計劃。調減計算方法為:調減后的招聘計劃=入圍面試人數÷2(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六)面試前資格復查
面試前資格復查由省法院、各中級法院、廈門海事法院、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福州鐵路運輸法院政治部組織實施。面試前資格復查安排在進入面試名單公布之后。進入面試考生應于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查。資格復查時須提供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含學信網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認證報告)以及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符合放寬專業、年齡條件的法院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相關法院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符合放寬條件的23個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所在法院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居民戶口簿或高中畢業證等有關證明。已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非法學類專業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上述材料均應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取消面試資格后,面試人員只剩一人的,不調減聘用計劃。資格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公告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使用全省統一題本,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考生崗位適應、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等。
面試的準備、組織和實施工作由省法院、各中級法院、廈門海事法院、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政治部分別負責。
面試后確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中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25%、35%和40%,單科成績均實行百分制。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5%+速錄技能測試成績×35%+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同一法院、同一職位有2名及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25%+速錄技能測試成績×35%由高到低排名;前兩項成績均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計劃聘用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進行遞補。入圍考生體檢名單在網上予以公布。
招聘過程中,如用人單位聘用制書記員有新的空缺,可根據用人單位申請,經省法院研究同意,在報考該法院考生中,按總成績排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入圍考生體檢名單應在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省法院政治部與各中級法院政治部分別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考生因懷孕原因,經本人申請并在指定的體檢醫院做孕檢確認懷孕的,可暫不進行婦科、X光等體檢項目的檢查。待考生孕期結束(須提供計劃生育和相關醫院的醫學證明)后完成相關項目檢查,如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取消錄用資格或與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察、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各招聘法院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組織實施。所有進入考察人員均需參加任職心理風險測評,心理測評結果作為聘用參考。
體檢、考察結束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從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都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制書記員上崗前,須與用人單位依法依規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原則上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聘用制書記員聘用期間因辭職等原因,造成控制數空缺的,各招聘法院可根據工作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逐級層報省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報考人員經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予以聘用。
(十)違紀違規處理
對在聘用制書記員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以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聘用等相應的處理。
四、待遇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實行分級管理,工資待遇按照《福建法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本次招聘各環節相關工作信息,包括公告、公示等,將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或各招聘法院所屬的中級法院官方網站發布,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碼務必保持暢通,因聯系不暢導致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四)在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環節主動放棄的報考人員,須按各招聘法院要求,及時出具本人自愿放棄聲明。
(五)每場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并提前進入考場進行速錄技能測試的音量及輸入法調試。
(六)報考人員遇到相關問題或有疑問可咨詢招聘法院。各招聘法院咨詢電話及地址見附件。
報考人員報名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可以撥打以下聯系電話:0731-85240657轉8005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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