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貴州銅仁市江口縣面向縣外在職在編優秀教師選調10人方案
江口縣2023年面向縣外在職在編優秀教師公開選調工作方案
經江口縣委、縣政府研究,為進一步拓寬我縣教師補充渠道,廣泛吸納人才,助推我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決定開展2023年縣外在職在編優秀教師選調工作,現結合江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人數及崗位設置
(一)選調人數:面向縣外在職在編優秀教師選調10名。
(二)崗位設置:根據學校緊缺學科分文理科設置:文科設置5名(語文2名、政治1名、英語1名、歷史1名),理科設置5名(數學2名、物理2名、化學1名)。
三、選調資格條件及要求
(一)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教學能力強,實績突出;
2.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3.選調高中教育階段學校第一學歷須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學士學位證書;選調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則上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榮獲市級及以上名師榮譽稱號或同等級榮譽稱號的人員,可放寬到大學本科學歷);
4.年齡45歲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參加工作首年試用期不定等次視為考核合格);
6.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特崗教師(已經接轉,含3年服務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報考政治學科人員必須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或者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到誡勉談話、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聘用的;
3.經查實在網上發布負面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
4.曾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解聘過的;
5.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
6.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或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要求。
選調合格人員在辦理調動手續時,需按程序簽訂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在江口縣服務期年滿五年后,方可申請調離本縣”。
四、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信息發布
公開選調方案、面試、擬調對象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3年8月2日至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江口縣教育局人事股。
4.報名要求
(1)選調人員自行下載《江口縣2023年面向縣外在職在編教師公開選調報名表》(附件,以下簡稱《報名表》,并認真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填寫準確后,用A4紙雙面打印《報名表》)。
(2)每名選調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選調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3)原則上要求選調人員本人親自報名,確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辦理報名手續的,需同時提供本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原因,并加蓋雙方指印)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委托他人報名的,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選調人員本人負責。
(4)選調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單位、主管部門和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簽署意見為“同意報考”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一式兩份);②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③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參加工作文件;④近三年個人年度考核表;⑤同底一寸標準藍底照片4張(請在照片背面寫上選調人員姓名,用照片袋封裝,并訂于報名表右上角);⑥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驗原件,收復印件。若無法提供原件,復印件需加蓋發證(發文)機關或所在單位公章。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審核有效身份證、學歷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聘任證、本人申請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派人員組成資格審查組具體負責。工作人員根據選調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在選調過程中發現報考對象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的,隨時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通過資格審查的選調報考人員,每人繳納報名費100元。
五、考試
(一)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
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需達到3:1及以上的比例,不足3:1則取消該科目招聘計劃。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面試時間為10分鐘,滿分100分。實行現場打分、現場統分、現場公布成績的辦法,若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二)面試內容:教育相關知識(文科為同一面試試題;理科為同一面試試題)。
(三)面試時間:2023年8月8日上午9:00開始至結束。
(四)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面試考官。
1.臨時確定考官。
2.考官人數。聘請考官26名(其中文、理科主考各1名;文科考官12名、理科考官12名)。
3.考場設置及考官組成:設文、理科各一個考場,每個考場由7名考官組成(主考+現場抽簽6人)。
(六)成績計算: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七)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2023年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選調人員本人憑有效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到江口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室領取。
(八)面試身份驗證。選調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考試。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選調計劃數,按合格的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遇最后一名成績并列,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擬選調人員。
1.文科根據參考人員的合格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前5名進入體檢環節;
2.理科根據參考人員的合格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前5名進入體檢環節。
(二)體檢。本次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工作由江口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在指定的縣級醫院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進入體檢的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將不再實行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成立考察組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守法紀、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實性。考察合格的進入下一環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復審、考察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八、公示和調動
(一)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調動對象,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二)調動
1.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或者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調動的,確定為選調人員,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2.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入手續。
3.調入后按照江口縣現行的相關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若調入學校沒有對應崗位,按照學校的職稱崗位結構比例執行高職低聘,后期競聘按有關規定執行;如調入學校有對應崗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4.在規定的時間內(確定擬調之日起1個月內)未辦理完成調動手續的,取消擬調資格。不再實行遞補錄取。
九、紀律監督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選調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工作人員和選調人員如有違反規定的,一經查實,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理。
聯系電話:0856—6829906(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18685658622(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二)注意事項
1.本次選調人員進入體檢等環節放棄調動的,5年內不再受理其選調或調動申請。
2.在本次選調工作中,請選調人員保存電話暢通,并密切關注公布的相關選調信息,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下一個環節等情況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十、本方案解釋權歸江口縣教育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江口縣2023年面向縣外在職在編教師公開選調報名表.doc
江口縣2023年外縣在職在編優秀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26日